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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年产35万辆电动摩托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11-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11-14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年产35万辆电动摩托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5万辆电动摩托车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建设食堂、倒班房、库房、生产车间、研发、检测车间,并购置生产、研发、检测、冲焊、涂装设备等1000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总装、冲焊、涂装、研发、检测、仓储等一体化综合能力,形成年产电动摩托车(30万辆电动两轮摩托车、5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能力。

占地面积196.76

总投资:总投资23055.36万元,均为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分别经厂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固废均有明确去向,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风险分析: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物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

本次技改施工期仅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回填,不涉及主体工程施工

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施工期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对周边环境噪声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电泳漆(喷涂)废气、喷涂(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达标排放;本项目电泳漆(烘干)废气、喷涂(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运至(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其中CODNH3-N满足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后,排入柴桑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动力设备噪声,本项目通过设备在厂房内的合理布置,以及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废油漆桶、废铁屑、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制定了应急预案,配置了应急设施、物品及专(兼)职管理人员,积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通过上述措施,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地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技术可靠,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可靠性如何本项目对您工作、生活的主要环境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您对本项目的态度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反馈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1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10-82230261

邮箱:*****@bjzks.com

邮编:100011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

地址: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80******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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