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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2016-11-2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11-25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寿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11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年产十万袋单采血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

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油田撬装设备制造车间、容器生产车间、不锈钢车间、喷砂房,配套建设办公及生活设施、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1.废水: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已建成循环水池;员工生活污水及员工车间洗手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所、垃圾收集点、预处理池等场所已采取防漏、防渗措施。2.废气:已安装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喷砂房内已安装布袋除尘器。3.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已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弃物:预处理池等设施污泥定期清掏;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废物外售;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已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等危废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大口径平面光学元件加工技改项目

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

四川欧瑞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仁寿县环境监测站

项目在视高经济开发区建设,建设高精度大口径平面光学元件加工车间、装配车间、测试车间及其他公用设施。

1.废水: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磨边、抛光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地坪清洗废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

3.固体:废物一般生产废料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弃活性炭等危废应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维修,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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