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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仁寿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2014-03-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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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天府仁寿大道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项目建设单位眉山市仁寿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项目的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前期工作阶段,现将天府仁寿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府仁寿大道工程 建设单位:仁寿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天府仁寿大道工程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境内,项目路线起于仁寿县、双流县交界处跳蹬河,与G213线交叉,从视高镇东侧规划主干道通过;路线止于S106公路高店镇与仁寿县城之间的石板附近,宝马镇至终点段路线基本沿规划S106绕城公路位置前行,项目线路经过仁寿县视高、清水、大化、珠嘉、文林等乡镇,全长53.410822公里。本项目按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2m。本项目推荐路线预计总投资为43.93亿元,计划于2014年6月开工,2017年6月完工,计划工期36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环保厅→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厅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为: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四川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进行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2)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4)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 (5)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6)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仁寿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伟 联系电话:13330****** (2)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联系人:李勇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电话:13518****** 028-87600602 Email:***********@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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