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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0-03-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2011/2020-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3-13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省级财政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建立沱江流域等重点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该项资金实行先预拨、后清算,由省级财政先预拨资金给相应市州,再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会适当扣减预拨资金,同时在政策执行后,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省级部门会通过引入第三方的范方式,对资金使用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以后专项资金分配依据之一。  

本次下达的2019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金额为5043万元,明确专项用于沱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  

二、资金支持项目  

(一)球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计划投资1亿元,通过底泥清淤疏浚,新建河口湿地、滨河湿地及生态护坡等工程,全面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提升流域水质,实现球溪河发轮河口断面水质达标。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采取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在球溪河流域新建一体化设施、三格池等各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过滤池、小型湿地等,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到2020年底,流域7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三、建议  

(一)资金分配。建议将2019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分配给球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43万元。  

(二)项目包装。专项资金要纳入四川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管理,省厅将会组织专家对项目成熟度、是否符合支持条件等各方面进行审查,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要加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入库。  

(三)项目资金监管。县生态环境局和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实施单位务必建立资金使用专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并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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