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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 ||||||||||||||||||
2020-06-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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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并征求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7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100t。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餐厨垃圾3.65万吨,年产餐厨粗油脂1460吨、沼气约27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200****** 邮箱:930061034 @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词浩 联系电话:028-8778119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一)通过E-mail方式; (二)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三)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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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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