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教体发〔2023〕2号
各直属单位、学区工作组、学校(园):
为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提高仁寿县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足球即时比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号)、《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函〔2023〕6号)及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学区工作组组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根据市教体局有关规定,统筹安排2023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包括分析研判学位供需情况,调研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下达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通知,印发招生宣传资料,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建立学生学籍,总结招生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基础教育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置综合协调、招生文案、政策支撑、团队招聘、安全维稳、后勤保障、招生指导、纪律督查8个工作小组,并组建中心城区招生专班1个,协同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学区工作组、学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实行“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家长自愿”的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2周岁以上(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6周岁以下(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
托班:2-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有托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方可招收托班)。
小班:3-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4-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5-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班额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班班额原则上为:托班不超20人,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
(四)招生咨询电话
(见附件1)
(五)报名和入园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入园时提供《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优待政策
1.按《教育部总政治部足球即时比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眉山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政〔2023〕59号)的文件精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安排。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持市优才I类卡的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定点救治医院)或援外省救治新冠肺炎医护人员子女优先登记注册。
(七)时间安排
1.制定招生方案(4月7日-5月10日)
各幼儿园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2.发布招生公告(5月15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报名程序、报名日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报名登记(5月30日前)
符合条件的幼儿在监护人带领下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4.入园前体检(8月1日-8月30日前)
适龄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幼儿前往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入园体检,入园时将体检表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
5.报名、学籍注册
各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8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6.上报名册
各园于9月10日前将注册幼儿名单上报基础教育股,由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统一导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三、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招生时段、统一学籍管理。
2.坚持“适龄、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即根据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分布和学校布局及学位供求状况,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到划定的招生片区学校申请报名。
3.坚持“两个脱钩”的原则。即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
4.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即小学、初中标准班额分别是45人、50人,严禁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
5.坚持“分批次报名录取”的原则。全县按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城区新建公办学校、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和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分别进行批次报名录取。(具体批次设置情况见附件2)
(1)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①户籍批次,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②购房入学批次,即住房在招生片区内(含“有房有户”、“有房无户”、“三代共居”,住房为已取得不动产证或签订购房合同且已交付入住3个月及以上的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③优抚对象子女批次,即政策优抚对象子女。④拆迁安置户子女批次。⑤随迁子女批次,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⑥其他批次,含本人(或其监护人)已签订购房合同未交房或者已签订购房合同交房入住未满3个月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报录比超过1:1后,通过摇号未被录取且符合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2)城区新建公办学校:探索初中多校划片招生模式,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根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初中学校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的精神,结合仁寿教育实际,今年在2所城区新建公办初中学校试点多校划片招生录取模式,学校制定实施方案,报教体局备案后实施。
(3)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和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①户籍批次,即户籍在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②其他批次,包含居住地(含产权房居住或租住)在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
(4)民办学校:①县域内学生批次,即户籍在本县内的学生,②随迁子女批次,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③补录批次,民办学校未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录。
6.坚持依法保障特殊人群子女就学的原则
(1)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居住证(不能提供居住证的可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申请学位,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若需在我县就读小学、初中的,按《教育部、总政治部足球即时比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和《眉山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政〔2023〕5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3)落实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持优才卡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仁寿县一线医务工作者、仁寿县援外省救治新冠肺炎医疗队人员、进藏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战线上因公殉职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人群子女入学,可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由县教体局协调到相应学校报名申请学位。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与残联等部门及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依法保障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仁寿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6)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因片区调整不在同一个学校的二孩或者三孩、在本县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及以上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
2.初中招收17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因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
(三)招生管理
1.严格计划管理、划片招生、规范编班及转学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县教体局划定的招生片区范围、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跨招生片区、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不得中途增班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有计划地对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下调。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严格学籍管理,小学高段学生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县教体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学生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持续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符合规定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得高于省教育厅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 设置的“全口径”计划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我县学生入学需求。经县教体局和市教体局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和本市学籍、来仁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市(州)招生,违规跨市(州)所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同时追究相关学校违规招生的责任。
3.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和录取流程,严格落实公、民办同招。全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及录取工作继续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同招。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必须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在“全省招生系统”中报名申请一所民办学校的学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则需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安排在其户籍地就近入学。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4.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建好2023年适龄儿童、少年“四本台帐”的相关数据信息,加强控辍保学,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根据户籍人口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做好信息比对,确保应入尽入。坚决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动态监测,“六长责任制”,辍学学生登记、书面报告和劝返制度“四个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控辍保学约谈、通报督导检查结果、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撤并学校后的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无一人因撤并学校而辍学。每学期开校报名结束后,义务教育学校将辍学儿童、少年名单书面报告镇(乡)人民政府,并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劝其返校复学,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因远、因残、因厌学等失学辍学。严禁各幼儿园变相截留适龄儿童继续留在幼儿园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九年巩固率达99%以上。
(四)报名、录取的时间和要求
1.信息采集和报名。6月5日至6月16日,需在我县报名申请就读小学2023级和初中2023级的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全省招生系统”进行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和选择拟就读学校报名,要求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禁以欺骗手段取得报名资格。县教体局在“全省招生系统”中进行厅级数据校验,对校验未通过的数据将予以驳回,被驳回后,家长必须再次登录“全省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2.6月17日至6月21日(6月19日除外)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申请学校进行复核,学校拟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3.6月27日至30日,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全省招生系统”重新报名申请学位。对报名申请学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组织摇号。
4.7月15日前,公示招生结果,学校在系统中发布“入学通知”,家长进入系统确认就读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分批次录取的操作办法
1.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的“户籍入学批次”、“购房入学批次”、“优抚对象子女批次”、“拆迁安置户子女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18日到拟报名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随迁子女批次”、“其他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0日—21日到拟报名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若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就读人数超过了该校该批次实际核定的计划数,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对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对单校划片学校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单校划片学校进行摇号;对多校划片学校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共招学校进行摇号,按参与摇号学校剩余学位所占的比例进行中号人数分配,摇号顺序按分配中号人数的多少由多到少依次进行。其中“其他批次”未摇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申请就读。
2.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和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户籍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18日到拟报名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和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0日—21日到拟报名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数超过了申请学校该批次实际核定的计划数,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对该批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报名申请就读。
3.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学生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18日到拟报名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若申请人数超过了该学校实际该批次核定的计划数,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对该批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县教体局调剂到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申请就读,如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体局调剂到原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申请就读。经厅级数据校验且符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动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等其中需要的材料)于6月20日-21日到拟报名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审,学校在“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若申请人数超过了该学校核定的该批次计划数,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对该批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摇号。如果“县域内学生批次”和“随迁子女批次”审核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6月16日后,在不超过计划数且县域内申请就读学生不得低于总数70%、外来随迁子女不高于30%前提下,可在本县户籍学生和市外随迁子女、返籍学生中进行补录。
(五)现场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2)
(六)资格认定和公示
各公、民办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并收齐复印件存档备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学生,由县教体局党委研究,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其他学校报名申请就读。7月15日前,招生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已录取的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学校在系统中发布“入学通知”,家长进入“全省招生系统”确认就读学校,就读学校一经确认,该生就只能到已确认的就读学校报名入学。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校于7月15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适龄儿童、少年。
(八)新生报名入学
1.各校于8月31日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对未按时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家访,动员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到校报名入学。
2.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结核病筛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九)建立新生电子学籍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生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使用”的规定,各校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按要求为新生注册电子学籍,所注册学生必须是“全省招生系统”中录取认定的学生,禁止违规注册,发现违规注册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实行阳光操作
1.各校(园)要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完善并落实招生工作的咨询制度、公示制度、监督制度。
2.各校(园)要通过张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公示招生结果,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各校(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虚假宣传,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理,将招生工作全过程置于阳光下。
4.民办学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简章,经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招生
1.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公、民办学校在县招生文件正式出台前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跨招生片区开展招生宣传的必须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提前组织报名申请学位、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严禁任何学校未经批准同意擅自改变学制,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在学生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前组织初中招生面谈或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或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成绩或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编班依据或参考。严禁收取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严禁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
4.严禁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严禁招收挂靠户籍、虚假户籍以及突击转户择校的学生。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班额超编、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以及拒收招生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随班就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各学区工作组要切实履职尽责,精准掌握、分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提出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划分初步方案。全程监督指导区域内公、民办学校(园)招生工作。指导学校在常态疫情防控下开好家长会,做好招生宣传,落实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答,及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做好积极回应,确保招生政策充分知晓。动态掌握招生进度和总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平稳。
2.县教体局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适时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各学区工作组在7月22日前将2023年招生工作总结上传到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于7月28日前将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上报眉山市教体局。
附件:1.单设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仁寿县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批次设置情况
3.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片区、招生 计划一览表(公办)
4.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片区、招生 计划一览表(民办)
5.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单设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县幼儿园:028-36201557(办公室)
17781168583(本部)19140491681(雅居乐分园)
东街幼儿园:028-36275855(分园) 028-36202895(本部)
028-36888763(新园)
北街幼儿园:13890368477 15328761217
鳌峰幼儿园:18628363952 19208119906
嘉南幼儿园:15183338662 18381172382
文同幼儿园:19386183001
德培幼儿园:18080360663 18140460340
星光幼儿园:15282355196 18141392169
长平幼儿园:18608225445 15982873480
文缜幼儿园:19380702478 18282452205
佐桥幼儿园:15984311707 17781165230
龙正幼儿园:13350719295 13679651293
富加镇幼儿园:15881083244 18581756068
禾加镇幼儿园:13778856113 15397630215
钟祥镇幼儿园:13350533600 15983307625
大化镇幼儿园:13340955907 18783354969
汪洋镇幼儿园:13547684022 18990380954
文宫镇幼儿园:13547674190 13320939633
满井镇幼儿园:15378330661 18384732984
附件2
仁寿县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批次设置情况
一、民办学校招生批次设置
招生工作名称 |
民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批次 |
民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批次 |
民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批次 |
基本信息 |
招生类型 |
民办(县域内学生) |
民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民办(补录生) |
招名开始时间 |
6月5日 |
6月5日 |
6月22日 |
招名结束时间 |
6月16日 |
6月16日 |
7月10日 |
审核类型 |
县审核 |
县审核 |
县审核 |
报名信息表 |
第一监护人姓名(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一监护人与学生关系(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第二监护人姓名(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二监护人与学生关系(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专项核验信息 |
1.户籍信息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2.经商证明 |
|
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拟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证明图片 |
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拟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证明图片 |
3.务工劳动合同 |
|
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图片 |
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图片 |
4.监护关系证明 |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5.社保信息 |
|
联合校验:请填写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用于与四川省人社厅数据校验 核验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佐证核验:请上传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证明图片 |
|
片区规划 |
片区名称 |
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片区 |
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片区 |
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片区 |
是否为单校片区 |
非单校片区 |
非单校片区 |
非单校片区 |
学生选择学校方式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片区范围说明 |
县域范围内招生 |
县域范围内招生 |
县域范围内招生 |
片区备注 |
|
|
|
片区招生学校 |
全县民办学校 |
全县民办学校 |
全县民办学校 |
招生计划 |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招生学校 |
小学 |
小龙人学校、实验小学、仁寿成外、星星小学 |
初中 |
华兴中学、仁寿成外 |
二、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和城区学位非紧缺学校招生批次设置
招生工作名称 |
农村乡镇、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户籍招生批次 |
农村乡镇、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其他招生批次 |
基本信息 |
招生类型 |
户籍入学子女 |
其他方式入学子女 |
招名开始时间 |
6月5日 |
6月5日 |
招名结束时间 |
6月16日 |
6月16日 |
审核类型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报名信息表 |
第一监护人姓名(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一监护人与学生关系(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第二监护人姓名(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二监护人与学生关系(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专项核验信息 |
户籍信息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其他 |
|
|
请上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种耕地协议或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或投亲靠友等佐证图片 |
片区规划 |
片区名称 |
农村乡镇、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
农村乡镇、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
是否为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学生选择学校方式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片区范围说明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片区招生学校 |
全县农村学校、城区学位非紧缺学校 |
全县农村学校、城区学位非紧缺学校 |
招生计划 |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招生学校 |
小学 |
农村乡镇公办学校 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东方红小学、文林小学、佐桥小学、星光小学 |
农村镇乡公办学校 城区学位非紧缺公办学校:东方红小学、文林小学、佐桥小学、星光小学 |
初中 |
农村乡镇公办学校、实验中学、德培初中 |
农村镇乡公办学校、实验中学、德培初中 |
三、城区学位紧缺学校招生批次设置
招生工作名称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户籍招生批次(县城“有户无房”学生)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购房招生批次(县城“有房有户”“有房无户”“三代共居”学生)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随迁子女招生批次(县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拆迁安置户子女招生批次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优抚对象招生批次(优抚对象子女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
城区学位紧缺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其他招生批次 |
基本信息 |
招生类型 |
户籍入学子女 |
购房入学子女 |
随迁子女 |
拆迁安置户子女 |
优抚对象子女 |
其他方式 入学子女 |
招名开始时间 |
6月5日 |
6月5日 |
6月5日 |
6月5日 |
6月5日 |
6月5日 |
招名结束时间 |
6月16日 |
6月16日 |
6月16日 |
6月16日 |
6月16日 |
6月16日 |
审核类型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县初审、学校复审 |
报名信息表 |
第一监护人姓名(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姓名 |
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一监护人与学生关系(必填)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一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第二监护人姓名(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姓名 |
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联系方式 |
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身份证件号 |
第二监护人与学生关系(选填)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请填写第二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父亲、母亲、祖父、外祖父等) |
专项核验信息 |
1.户籍信息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联合检验: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和户口簿首页地址用于与四川省公安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请上传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图片。 |
2.经商证明 |
|
|
请上传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拟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经商1年以上证明图片。 |
|
|
|
3.务工劳动合同 |
|
|
请上传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务工劳动合同。 |
|
|
|
4.出生医学证明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用于与四川省卫健委数据校验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用于与四川省卫健委数据校验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用于与四川省卫健委数据校验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用于与四川省卫健委数据校验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用于与四川省卫健委数据校验 |
|
5.监护关系证明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请上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 |
|
6.社保信息 |
|
|
联合校验:请填写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用于与四川省人社厅数据校验。核验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31日。佐证核验:请上传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仁寿县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证明图片 |
|
|
|
7.不动产登记信息 |
|
联合校验:请上传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用于与四川省自然厅数据校验。 佐证核验:如果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请上传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证明图片,如果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请上传网签购房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以及三个月以上的水或电或气的缴费发票。 |
|
|
|
|
8.其他 |
|
|
|
请上传政府拆迁安置协议书图片 |
若是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请上传经仁寿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经县教体局复审后的申请表;若是其他优待入学的,请上传符合相关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和经县教体局审核后的申请表。 |
按县教体局要求提供的印证材料 |
片区规划 |
片区名称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仁寿县XX学校招生片区 |
是否为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单校片区 |
学生选择学校方式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只能单选 |
片区范围说明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片区招生学校 |
县城初中和县城学位紧缺小学 |
县城初中和县城学位紧缺小学 |
县城初中和县城学位紧缺小学 |
县城初中和县城学位紧缺小学 |
县城初中和县城学位紧缺小学 |
|
招生计划 |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按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 |
招生学校 |
小学 |
仁师附小、鳌峰小学、城北小学、文同小学、德培小学、长平小学、文缜小学、书院小学 |
初中 |
鳌峰初中、坝达初中、城北初中、文同初中、长平初中、书院初中 |
附件3
仁寿县2023年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公办)
序号 |
乡镇 |
办学层次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1 |
普宁街道 |
小学 |
书院小学教育集团(仁寿县星光小学校) |
1 |
1.钟坝社区;2.叶桥社区1-4组;3.镇山社区(该区域作为与宝马学校小学部共同招生区域);2.仁寿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东,陵州大道以西,普宁大道以北区域不包含文缜小学单招区域(为文缜小学与星光小学共同招生区域)5、普宁大道以南,合兴路以东,广都路以北,陵州大道以西为文缜小学与星光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2 |
怀仁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城北小学校 |
16 |
1.陵州大道以东,新城路以南,彰加路以西,仁寿大道以北(中铁颐禾公馆A、B区),2.永兴国际公馆B区,3.北城时代一期二期、TCC、汇金天地、中铁仁禾、北城综合市场与德培小学、长平小学共同招生 |
3 |
怀仁街道 |
小学 |
城北小学教育集团(仁寿县长平小学校) |
11 |
1.天府大道以东,仁寿大道以南的区域(其中木门社区为与三溪学校小学部共同招生区域);2、北城时代一期二期、TCC、汇金天地、中铁仁禾、北城综合市场与德培小学、城北小学共同招生)3、永兴滨湖一号、麓峰棕榈岛、碧水云天与德培小学、文缜小学共招。 |
4 |
怀仁街道 |
小学 |
仁寿文同实验小学 |
11 |
1龙滩大道以北,天府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东,学府一号与城外之间的规划路向东延伸至天府大道,向西延伸到迎宾大道的道路以南.2..天骄学城、智慧城3.水井街以东,龙滩大道以南,天府大道以西,城北路以北(不含永兴国际B区)为德培小学和文同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5 |
普宁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文缜小学校 |
11 |
1.大道社区中的中央公园、麓岛、星河湾、和谐家园-期二期、皇家名邸;2.仁寿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东,陵州大道以西,普宁大道以北区域(不含文缜小学单招区域,为文缜小学与星光小学共同招生区域);仁寿大道以南,陵州大道以东,广都路以北,天府大道以西(不含滨湖一号、棕榈岛、碧水云天)3.棕榈岛、滨湖-号、碧水云天(为德培小学与长平小学、文缜小学共同招生区域)4.海峰路口-胜利街G213路口-新城路银杏路交汇处(含景观贵都二期)-银杏路城北路交汇处-城北路水体公园路口-仁寿大道水体公园路口-海峰路口区域(为书院小学、文缜小学、东方红小学共同招生区域)5、普宁大道以南-合兴路以东-广都路以北-陵州大道以西为文缜小学与星光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6 |
怀仁街道 |
小学 |
仁师附小教育集团(仁寿县德培小学校) |
11 |
1.天府大道以东、仁寿大道以北的中心城区所属区域;2.黑虎社区(为与珠嘉学校小学部共同招生区域);3.北城时代一期二期、TCC、汇金天地、中铁仁禾、城北综合市场为与城北小学、长平小学共同招生区域;4.棕榈岛、滨湖-号碧水云天(为德培小学、长平小学、文缜小学共同招生区域)5.蜂蜜社区、三圣社区(按就近入学原则东方红小学、德培小学共同招生),6(蜂蜜社区、三圣社区、利林社区,按就近入学原则德培小学、大化小学共同招生)7.水井街以东,龙滩大道以南,天府大道以西,城北路以北(不含永兴国际B区)为德培小学和文同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7 |
怀仁街道 |
初中 |
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 |
16 |
1. 大道社区(不含北城时代2期、3期,中铁颐禾公馆A、B区);2.黎光社区的璟凌溪、保利仁里一期、国颂府、陵兰府、龙玺台,3.城东社区的县交警大队、陵州天府、华兴中学区域。以上招生范围与城北初中德培初中共招 |
8 |
怀仁街道 |
初中 |
仁寿文同实验初级中学 |
13 |
1.八里社区;2.大道社区的北城时代2期、3期,中铁颐禾公馆A、B区,4.天骄学城、智慧城。 |
9 |
怀仁街道 |
初中 |
城北初中德培校区 |
14 |
1.仁寿大道以北,天府大道以东2.钢铁社区、三圣社区、吊庆社区、蜂蜜社区部分(按就近入学原则与大化初中共同招生)2. 大道社区(不含仁寿大道以北、陵州大道以东区域);3.黎光社区的璟凌溪、保利仁里一期、国颂府,4.城东社区的县交警大队、陵州天府、华兴中学区域、陵兰府、龙玺台、国颂府,以上招生范围与城北初中城北校区共招。除片区内应招尽招外,试点多校划片招生录取模式。 |
10 |
普宁街道 |
初中 |
仁寿-中南校区初中部(仁寿县长平初级中学) |
18 |
1.仁寿大道以南、天府大道以东中心城区所属区域,其中木门社区为与三溪学校初中部共同招生区域;2.棕榈岛、滨湖-号、碧水云天;3.皇家尊邸、万科梦想之光、中南新悦府、七星城、璟越云山、永兴铂金云廷 |
11 |
怀仁街道 |
初中 |
四川省仁寿实验中学 |
6 |
怀仁街道蜂蜜社区5组、怀仁街道八里社区1组。除片区内应招尽招外,试点多校划片招生录取模式。 |
12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师范附属小学 |
20 |
县委办公区-百货大楼-老天梯口-金马桥(河心)-江家坝红绿灯口-工商局对面-坝达桥-老交警队路口-街心广场(第三出口)-广场街尽头-景观兴城入口-烈士陵园下-飞泉校区-县委办公区背后(其中飞泉校区-县委办公区背后以路心为界,金马桥至坝达桥之间以河心为界) |
13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师附小教育集团(仁寿县文林小学校) |
1 |
1.文林路二段、工行城中分社、仁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人民广场、仁寿中学、仁寿县人大、县森林公安分局、文林派出所、老干部局、县人民武装部、铜锣井巷小区、城中电站、北街幼儿园、县养路段、黑龙滩管理处;2.城西社区北街、西街、顺河街、仁寿县兴旺塑料厂、天主堂、糖果厂、针织厂;3.忠实社区、飞泉社区中原蜜桔社区 |
14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书院小学校 |
11 |
1.原交警队-陵州路二段-先锋街口-先锋街二段-县交警大队对面路口-原海峰酒店路口-育才巷-书院路二段起点-华达综合高中南面-海棠地景-法制广场-广场街-街心广场-原交警队(除有特别注明区域外的路段均以街心为界)2..海峰路口-胜利街G213路口-新城路银杏路交汇处(含景观贵都二期)-银杏路城北路交汇处-城北路水体公园路口-仁寿大道水体公园路口-海峰路口区域(为书院小学、文缜小学、东方红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15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鳌峰小学校 |
11 |
天仁公园-天梯口-金马桥-金马路-段(金马河南侧)-金马路二段(全路段)-江家坝路口-坝达桥路口-陵州路三段信用联社-先锋街口-先锋街-交警大队对面路口-仁富转盘路口-城南加油站-富强街-利民街-花园路-原鳌峰医院红绿灯口-南坛路二段-罗板桥加油站(其中,沙南大道A区和B区为与佐桥小学共同招生区域;除有特别注明区域外的路段均以街心为界) |
16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东方红小学校 |
5 |
1华达综合高中北面-.育才巷-胜利街G213路口-新城路银杏路交汇处(含景观贵都二期)-银杏路城北路交汇处-水井街北段-龙滩大道,2..蜂蜜社区、三圣社区(按就近入学原则东方红小学、德培小学共同招生)。3.海峰路口-胜利街G213路口-新城路银杏路交汇处(含景观贵都二期)-银杏路城北路交汇处-城北路水体公园路口-仁寿大道水体公园路口-海峰路口区域(为书院小学、文缜小学、东方红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17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佐桥小学校 |
2 |
1.创业大道以西,陵州大道以北,迎宾大道南段以南,213国道以东,2.城南加油站-富强街-利民街-花园路-原鳌峰医院红绿灯口-南坛路二段-罗板桥加油站-迎宾大道-城南加油站,(其中,沙南大道A区和B区为与鳌峰小学共同招生区域);.忠实社区中原城南社区;5.工业园区占地居民被安置到沙南大道和安置街两处;6.杜家社区(该区域作为与满井小学、满井小学大十校区共同招生区域) |
18 |
文林街道 |
初中 |
仁寿县鳌峰初级中学校 |
18 |
1.天梯口-金马桥-金马路-江家坝桥-新兴街-嘉南路二段-四路-广场-国道213线以南;2.忠实社区、叶桥社区、火箭社区;3.杜家社区(该区域作为与满井初中共同招生区域)4.文林街道办卫星街4-6号 |
19 |
普宁街道 |
初中 |
仁寿县坝达初级中学 |
14 |
1.金马桥-金马路-江家坝桥-新兴街-嘉南路二段-四路-广场-国道213线-仁富转盘-陵州路三段-先锋街-光明路-电信街-街心花园-建设路二段-陵州路-段-奎星街-金马桥;2.镇山社区(为与宝马学校初中部共同招生区域);3.粮丰社区 |
20 |
文林街道 |
初中 |
仁寿县书院初级中学校 |
10 |
1.天梯口-金马桥-奎星街-陵州路-段-建设路二段-街心花园-电信街-光明路-先锋街二段-先锋街-段-先锋街农贸市场-陵州路三段-仁富转盘-迎宾大道-八里桥以西区域;2.钟坝社区、蜂蜜社区部分;3.黎光社区、高笋社区(除城北初中招生范围外的部分);4.卫星社区(卫星街4-6号除外)5.富民公寓,6.大坝社区1-8组,天桥社区1-9组,望峨村1-7组(与龙正初中共招) |
21 |
富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
11 |
天贵社区1-10组,马鞍社区1-4组,江西社区1-10组,音堂村1-12组,金钟村1-10组,坳店社区1-6组,康乐社区1-5组,东风村1-12组,合作社区1-6组;农旺社区1-10组,前卫村1-10组,八井村1-14组,赤卫村1组-11组(此-区三村为与藕塘初中共同招生区域)(奋斗村1-17组,柳沟村1-14组与玉龙初中共招)桂树村1-15组,河堰村1-11组,鱼茂村1-12组与谢安学校共招) |
22 |
富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富加镇五福九年制学校 |
1 |
桂树村1-15组,河堰村1-11组,鱼茂村1-12组 |
23 |
富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富加镇新富九年制学校 |
1 |
奋斗村1-17组,柳沟村1-14组 |
24 |
富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富加镇小学校 |
8 |
中心街、富兴路上段、马鞍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天贵街1-399号、20-286号;纪念碑巷2-30号、1-33号,中心街2-166号、1-167号,敬邻巷1-61,学道巷2-46号1-73号,兴盛路2-46号、1-89号,香炉街2-218号、1-173号,富祥路2-50号、1-55号;祥和路2-68号、1-87号,富兴路上段2-336号,富兴路下段2-370号、1-95号,江西街2-246号、1-231号,江西街义学巷2-56号、1-95号,江西街贵州巷2-24号、1-41号;江西街市场巷2-66号、1-99号,江西街灯杆巷2-34号、1-27号,富中路2-118号、1-149号,富中路园丁巷2-52号、1-5号,音堂村1-12组,金钟村1-10组,坳店社区1-6组(邮电巷2-30号、1-7号,憬鹤花园小区与富加二小共招) |
25 |
富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富加镇第二小学校 |
7 |
天贵社区(富兴路上段1--153单号、富都大道1-69、富民路2-781-97、新城一号步行街2-601-65、富兴大道(美溪府)81--186、迎宾大道1-131、富兴路下段97--193、富顺街 2--1201-49)江西社区(江西南街2-1101-95、江西街248-266233-245、凉风巷2-241-41、糖市街2-2201-151、糖市南街2-1161-127、糖市北街2-1541-181、富中路120-258151-253);康乐社区(1-5组 )、 东风社区(1-12组)、 合作社区(1-8组 ) (天贵社区(邮电巷2-301-7、憬鹤花园小区与富加小学共招) |
26 |
富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初级中学校 |
2 |
玉龙社区1-5组,大山村1-13组,雷鸣村1-15组,欢家村1-15组(奋斗村1-17组,柳沟村1-14组与富加初中共招) |
27 |
富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富加镇玉龙小学校 |
1 |
玉龙社区1-5组,大山村1-13组,雷鸣村1-15组,欢家村1-15组 |
28 |
藕塘镇 |
小学 |
仁寿县藕塘镇齐家九年制学校 |
1 |
齐心村1-15组,白坝村1-14组 |
29 |
藕塘镇 |
小学 |
仁寿县藕塘镇农旺小学校 |
1 |
赤卫村1-11组,前卫村1-10组,八井村1-14组,农旺社区1-10组 |
30 |
藕塘镇 |
初中 |
仁寿县藕塘镇初级中学校 |
2 |
代寺社区1-18组,明珠村1-18组,新庙村1-8组,豆缝社区1-15组,云华村1-16组,飞龙村1-15组;农旺社区1-10组,前卫村1-10组,八井村1-14组,赤卫村1组-11组(此-区三村为与富加初中共同招生区域)(齐心村1-15组,白坝村1-14组与富加初中共招) |
31 |
藕塘镇 |
小学 |
仁寿县藕塘镇小学校 |
2 |
豆缝社区1-15组,飞龙村1-15组,云华村1-16组,明珠村1-18组,代寺社区1-18组,新庙村1-8组 |
32 |
谢安镇 |
初中 |
仁寿县谢安镇九年制学校 |
1 |
新民村1-13组,灵芝社区1-7组,扎林村1-7组,三顾村1-11组,华阳村1-14组(桂树村1-15组,河堰村1-11组,鱼茂村1-12组与富加初中共招) |
33 |
谢安镇 |
小学 |
仁寿县谢安镇九年制学校 |
1 |
新民村1-13组,灵芝社区1-7组,扎林村1-7组,三顾村1-11组,华阳村1-14组 |
34 |
谢安镇 |
初中 |
仁寿县谢安镇鸭池九年制学校 |
1 |
鸭池村1-8组,红英村1-10组,白沙村1-9组 |
35 |
谢安镇 |
小学 |
仁寿县谢安镇鸭池九年制学校 |
1 |
鸭池村1-8组,红英村1-10组,白沙村1-9组 |
36 |
方家镇 |
初中 |
仁寿县方家镇初级中学校 |
2 |
龙方社区1-8组,东升村1-10组,武通村1-13组,太平村1-19组,东岳村1-18组,哨楼村1-17组 |
37 |
方家镇 |
小学 |
仁寿县方家镇小学校 |
2 |
龙方社区1-8组,东升村1-10组,武通村1-13组,太平村1-19组,东岳村1-18组,哨楼村1-17组 |
38 |
方家镇 |
初中 |
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初级中学校 |
2 |
曲江社区1-14组,建国村1-15组,金鸡村1-14组,水池村1-12组 |
39 |
方家镇 |
小学 |
仁寿县方家镇曲江小学校 |
2 |
曲江社区1-14组,建国村1-15组,水池村1-12组,金鸡村1-14组 |
40 |
禾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禾加镇初级中学校 |
9 |
化石村1-18组,幸福村1-17组,共同村1-11组,黄坡社区1-8组,共和社区1-6组,文昌村1-11组,鱼箭村1-13组,官印村1-14组,殷坝村1-10组,团圆社区1-22组,民福村1-16组,朱家村1-19组,青龙社区1-14组,乐园村1-10组,三星村1-10组,双埝村1-13组,双河村1-10组,新店社区1-13组,高星村1-9组 |
41 |
禾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禾加镇林场小学校 |
3 |
共同村1-4组,文昌村4-6组,幸福村1-6组,共和社区1-6组(与禾加小学共招)、青龙1-14组,民富村1-16组,朱家村1-19组 |
42 |
禾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禾加镇小学校 |
5 |
黄坡社区1-8组,文昌村9-11组,共同村5-11组,共和社区1-6组(与林场小学共招),幸福村7-17组,化石村1-12组、官印村1-14组,殷坝村1-10组,渔箭村1-13组,化石村13-18组,红茶村1-7组,文昌村1-3组,文昌村7-8组 |
43 |
禾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禾加镇识经九年制学校 |
1 |
中胜社区1-8组,红茶村8-16组,陶然村1-14组,七里村1-12组,-心村1-15组 |
44 |
禾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禾加镇识经九年制学校 |
1 |
中胜社区1-8组,红茶村10-16组,陶然村1-14组,七里村2-3组 |
45 |
禾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禾加镇白凤九年制学校 |
1 |
一心村1-15组,七里村1组,七里村4-12组,红茶村8-9组 |
46 |
新店镇 |
小学 |
仁寿县新店镇小学校 |
1 |
新店社区1-13组,三星村1-10组,双埝村1-13组,双河村1-10组,高星村1-9组 |
47 |
新店镇 |
初中 |
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初级中学校 |
2 |
中农社区1-14组,黄祠村1-9组,能仁村1-10组,解放村1-12组,福堂村1-16组,柏树村1―11组,河口社区1―12组 |
48 |
新店镇 |
小学 |
仁寿县新店镇中农小学校 |
1 |
中农社区1-14组,黄祠村1-9组,能仁村1-10,解放村1-12组,福堂村1-16组、河口社区1―12组,乐园村1―10组,柏树村1―11组,团圆社区1―22组 |
49 |
黑龙滩镇 |
小学 |
仁寿县黑龙滩镇高店九年制学校 |
1 |
大坝社区1-8组,天桥社区1-9组,望峨村1-7组 |
50 |
黑龙滩镇 |
初中 |
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九年制学校 |
1 |
光相社区1-22组,光明村1-8组 |
51 |
黑龙滩镇 |
小学 |
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九年制学校 |
1 |
光相社区1-22组,光明村1-8组 |
52 |
黑龙滩镇 |
初中 |
仁寿县黑龙滩镇杨柳初级中学校 |
4 |
开元社区1-23组,四海社区1-22组,白瞿社区1-12组,渡槽村1-11组 |
53 |
黑龙滩镇 |
小学 |
仁寿县黑龙滩镇杨柳小学校 |
4 |
开元社区1-23组,四海社区1-22组,白瞿社区1-12组,渡槽村1-11组 |
54 |
龙正镇 |
初中 |
仁寿县龙正镇洪峰九年制学校 |
2 |
茨竹社区1-11组,净土村1-7组,新建村1-8组,西蝉村1-11组,中咀村1-9组 |
55 |
龙正镇 |
小学 |
仁寿县龙正镇洪峰九年制学校 |
1 |
茨竹社区1-11组,净土村1-7组,新建村1-8组,西蝉村1-11组,中咀村1-9组 |
56 |
龙正镇 |
初中 |
仁寿县龙正镇初级中学校 |
8 |
全新社区1-16组,石顶社区1-13组,冲天村1-12组,东方红社区1-8组,龙驹社区,椰江社区1-9组,花龙社区1-8组,增产村1组-5组、(大坝社区1-8组,天桥社区1-9组,望峨村1-7组与书院初中共招) |
57 |
龙正镇 |
小学 |
仁寿县龙正镇小学校 |
6 |
全新社区1-16组,石顶社区1-13组,冲天村1-12组,东方红社区1-8组,龙驹社区,椰江社区1-9组,花龙社区1-8组,增产村1组-5组 |
58 |
宝马镇 |
初中 |
仁寿县宝马镇九年制学校 |
2 |
决心社区1-6组,洪水村1-10组,高照村1-12组,李家坝社区1-7组,军民社区1-10组,粮丰社区、叶桥社区和镇山社区(该区域作为与坝达初中共同招生区域),军民村1-10组,粮丰社区1-8组 |
59 |
宝马镇 |
小学 |
仁寿县宝马镇九年制学校 |
1 |
决心社区1-6组,洪水村1-10组,高照村1-12组,李家坝社区1-7组,军民社区1-10组,粮丰社区、叶桥社区和镇山社区(该区域作为与星光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60 |
虞丞乡 |
初中 |
仁寿县虞丞乡九年制学校 |
1 |
丞相村1-11组,反封村1-6组,冒水村1-5组 |
61 |
虞丞乡 |
小学 |
仁寿县虞丞乡九年制学校 |
1 |
丞相村1-11组,反封村1-6组,冒水村1-5组 |
62 |
虞丞乡 |
初中 |
仁寿县虞丞乡景贤九年制学校 |
1 |
柏柳村1-8组,前峰村1-7组,乐群村1-5组,同意村1-10组 |
63 |
虞丞乡 |
小学 |
仁寿县虞丞乡景贤九年制学校 |
1 |
柏柳村1-8组,前峰村1-7组,乐群村1-5组,同意村1-10组 |
64 |
满井镇 |
初中 |
仁寿县满井镇初级中学校 |
4 |
友好村1-7组,福桥村1-7组,元正村1-10组,胜利村1-10组,龙泉社区1-10组,云锦社区1-10组,高家村1-4组,杜家社区(与鳌峰初中共同招生) |
65 |
满井镇 |
小学 |
仁寿县满井镇小学校 |
3 |
友好村1-7组,福桥村1-7组,元正村1-10组,胜利村1-10组,龙泉社区1-10组,云锦社区1-10组,高家村1-4组,杜家社区(与佐桥小学共同招生) |
66 |
满井镇 |
初中 |
仁寿县满井镇兆嘉九年制学校 |
1 |
兆嘉社区1-10组,安乐村1-10组,高家村5-10组 |
67 |
满井镇 |
小学 |
仁寿县满井镇兆嘉九年制学校 |
1 |
兆嘉社区1-10组,安乐村1-10组,高家村5-10组 |
68 |
宝飞镇 |
初中 |
仁寿县宝飞镇初级中学校 |
5 |
宝珠社区,鹤立社区,永和社区,香楠社区,民权村,红花村,水晶村,永固村 |
69 |
宝飞镇 |
小学 |
仁寿县宝飞镇鹤立小学校 |
1 |
鹤立社区,红花村 |
70 |
宝飞镇 |
小学 |
仁寿县宝飞镇小学校 |
3 |
宝珠社区,永和社区,民权村,水晶村,香楠社区、永固村 |
71 |
宝飞镇 |
小学 |
仁寿县宝飞镇凤陵九年制学校 |
1 |
坪园社区,东华村,文兴村,香楠村8-13组,尖石村 |
72 |
宝飞镇 |
初中 |
仁寿县宝飞镇凤陵九年制学校 |
1 |
坪园社区,东华村,文兴村,香楠村8-13组,尖石村 |
73 |
禄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禄加镇初级中学校 |
4 |
红卫社区,光辉社区,天明村,法轮村,永福村,南阳村,中合村1-5组13-15组,茶林村 |
74 |
禄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禄加镇鹤鸣九年制学校 |
2 |
光华社区,桃红村,大兴村 |
75 |
禄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禄加镇鹤鸣九年制学校 |
1 |
光华社区,桃红村,大兴村 |
76 |
禄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禄加镇小学校 |
3 |
红卫社区,光辉社区,天明村,法轮村,永福村,南阳村,中合村1-5组13-15组,茶林村 |
77 |
禄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禄加镇天峨九年制学校 |
1 |
金牛村,双茶村,红星社区,坳塘村,中合村6-12组 |
78 |
禄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禄加镇天峨九年制学校 |
2 |
金牛村,双茶村,红星社区,坳塘村,中合村6-12组 |
79 |
汪洋镇 |
初中 |
仁寿县汪洋镇四公九年制学校 |
1 |
四公社区,群策村,联系村、碧云村1-10组,劳模村7-8组、新和村3-6组(秦湾村,新和村1,2,7,8组,五爱村1-3组与汪洋初中共招) |
80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四公九年制学校 |
1 |
四公社区,群策村,联系村 |
81 |
汪洋镇 |
初中 |
仁寿县汪洋镇永宁九年制学校 |
1 |
永胜村,永宁社区,劳模村1-6组 |
82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永宁九年制学校 |
1 |
永胜村,永宁社区,劳模村1-6组 |
83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大联九年制学校 |
1 |
秦湾村,新和村1,2,7,8组,五爱村1-3组 |
84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九年制学校 |
1 |
碧云村1-10组,劳模村7-8组、新和村3-6组 |
85 |
汪洋镇 |
初中 |
仁寿县汪洋镇涂家九年制学校 |
1 |
田中村,田湾村,红阳村1-4组,大雅村,涂家社区 |
86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涂家九年制学校 |
1 |
田中村,田湾村,红阳村1-5组,大雅村,涂家社区 |
87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八一小学校 |
6 |
洪湖社区(含八一1,2,3队),大勇社区(1-6组,含汪洋大道777号中央广场,汪洋大道888号永兴世纪城),上游村4-7组,尖山村1-6组,金泉村1-3组,广石社区4-5组,大洪村,翻身社区,高山村 |
88 |
汪洋镇 |
初中 |
仁寿县汪洋镇初级中学校 |
6 |
人民社区,洪湖社区1-6组,新华社区,尖山村,金泉村1-3组,广石社区4-7组,翻身社区,大洪村,高山村,民益村,五爱村4-8组,上游村1-3组(秦湾村,新和村1,2,7,8组,五爱村1-3组与四宫学校共招共招) |
89 |
汪洋镇 |
初中 |
仁寿县汪洋镇方正初级中学校 |
6 |
富民社区,大勇社区1-6组(含汪洋大道777号中央广场,汪洋大道888号永兴世纪城),上游村4-7组,红阳村5-9组,金泉村4-6组,广石村1-3组 |
90 |
汪洋镇 |
小学 |
仁寿县汪洋镇小学校 |
6 |
人民社区,富民社区,新华社区,金泉村4-6组,红阳村6-9组,广石社区1-3组,民益村,五爱村4-8组,上游村1-3组 |
91 |
慈航镇 |
初中 |
仁寿县慈航镇初级中学校 |
3 |
白龙社区1-9组;观音社区1-9组;三台社区1-10组;勤乐村1-9组;庆余村1-12组;新田村1-8组;月桥村1-6组;永勤村1-7组 |
92 |
慈航镇 |
小学 |
仁寿县慈航镇小学校 |
3 |
白龙社区1-9组;观音社区1-9组;三台社区1-10组;勤乐村1-9组;庆余村1-12组;新田村1-8组;月桥村1-6组;永勤村1-7组 |
93 |
彰加镇 |
初中 |
仁寿县彰加镇初级中学校 |
3 |
铧炉村,铁牛村,明月村,礼周村,德意村,徐庙村,促进村,连新村,铁炉村,潘家村,磨子社区,楼影社区,朝凤社区 |
94 |
彰加镇 |
小学 |
仁寿县彰加镇小学校 |
2 |
磨子社区,朝凤社区,楼影社区,明月村,铁牛村,潘家村,礼周村,铧炉村,徐庙村,促进村,铁炉村,连新村,德意村 |
95 |
曹家镇 |
初中 |
仁寿县曹家镇九年制学校 |
2 |
梨树社区,东联村,井沟村,清泉村,水星村 |
96 |
曹家镇 |
小学 |
仁寿县曹家镇九年制学校 |
2 |
梨树社区,东联村,井沟村,清泉村,水星村 |
97 |
曹家镇 |
初中 |
仁寿县曹家镇谢山九年制学校 |
1 |
勤劳社区1-8组,共峨村1-11组 |
98 |
曹家镇 |
小学 |
仁寿县曹家镇谢山九年制学校 |
1 |
勤劳社区1-8组,共峨村1-11组 |
99 |
始建镇 |
初中 |
仁寿县始建镇初级中学校 |
3 |
荣盛社区,太山社区,营山社区,杏花社区,建新社区,来凤社区,柏山村,大河村,马湖村、合兴村1组-14组,合兴街1号-1000号 |
100 |
始建镇 |
小学 |
仁寿县始建镇小学校 |
2 |
荣盛社区,太山社区,营山社区,杏花社区,建新社区,来凤社区,柏山村,大河村,马湖村 |
101 |
钟祥镇 |
小学 |
仁寿县钟祥镇合兴九年制学校 |
1 |
合兴村1组-14组,灯塔村1组-13组,合兴街1号-1000号 |
102 |
钟祥镇 |
初中 |
仁寿县钟祥镇初级中学校 |
4 |
灯塔村1组-13组,针鼓社区,红旗社区,龙桥社区,星火社区,青石社区,中华村,明星村,碾米村、 |
103 |
钟祥镇 |
小学 |
仁寿县钟祥镇小学校 |
4 |
针鼓社区,红旗社区,龙桥社区,星火社区,青石社区,中华村,明星村,碾米村 |
104 |
大化镇 |
初中 |
仁寿县大化镇初级中学校 |
5 |
1.华兴社区1-7组,龙门村1-16组,劳动社区1-11组,松林村1-10组,水利社区1-3组,正义村1-12组,2.(黑龙滩镇大井社区1-14组和石田村1-15组,吊庆社区1-8组(该区域为与德培初中共同招生区域)3.蜂蜜社区部分(按就近入学原则与大化初中共同招生) |
105 |
大化镇 |
初中 |
仁寿县大化镇府君九年制学校 |
1 |
英雄村1-8组,曹河村1-6组. |
106 |
大化镇 |
小学 |
仁寿县大化镇府君九年制学校 |
1 |
英雄村1-8组,曹河村1-6组. |
107 |
大化镇 |
小学 |
仁寿县大化镇小学校 |
4 |
华兴社区1-7组,龙门村1-16组,劳动社区1-11组,松林村1-10组,水利社区1-3组,正义村1-12组,(黑龙滩镇大井社区1-14组和石田村1-15组,吊庆社区1-8组该区域为与德培初中共同招生区域)(蜂蜜社区、三圣社区、利林社区,按就近入学原则德培小学、大化小学共同招生) |
108 |
青岗乡 |
初中 |
仁寿县青岗乡初级中学校 |
2 |
汤家村1-10组,双店村1-9组,盘龙村1-8组,瑞云村1-10组,青年村1-5组 |
109 |
青岗乡 |
小学 |
仁寿县青岗乡小学校 |
1 |
汤家村1-10组,双店村1-9组,盘龙村1-8组,瑞云村1-10组,青年村1-5组 |
110 |
文宫镇 |
初中 |
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初级中学校 |
2 |
元通社区1-19组,韩家村1-8组,永革村1-12组,李家沟村10-17组 |
111 |
文宫镇 |
小学 |
仁寿县文宫镇元通小学校 |
2 |
元通社区1-19组,韩家村1-8组,永革村1-12组,李家沟村10-17组 |
112 |
文宫镇 |
初中 |
仁寿县文宫镇板燕九年制学校 |
1 |
油村村1-8组,李家沟村1-9组,勇跃村1-5组 |
113 |
文宫镇 |
小学 |
仁寿县文宫镇板燕九年制学校 |
1 |
油村村1-8组,李家沟村1-9组,勇跃村1-5组 |
114 |
文宫镇 |
初中 |
仁寿县文宫镇古佛九年制学校 |
2 |
古佛社区1-12组,响簧村1-9组,池加村1-11组 |
115 |
文宫镇 |
小学 |
仁寿县文宫镇古佛九年制学校 |
1 |
古佛社区1-12组,响簧村1-9组,池加村1-11组 |
116 |
文宫镇 |
初中 |
仁寿县文宫镇初级中学校 |
8 |
石家社区1-8组,太清村1-9组,五建村1-12组,长虹村1-10组,岔河村组1-16组,桂湾村1-10组,文华社区1-13组 |
117 |
文宫镇 |
小学 |
仁寿县文宫镇小学校 |
8 |
石家社区1-8组,太清村1-9组,五建村1-12组,长虹村1-10组,岔河村组1-16组,桂湾村1-10组,文华社区1-13组 |
118 |
珠嘉镇 |
初中 |
仁寿县珠嘉镇花园九年制学校 |
1 |
花园社区1-13组,棚村村1-8组 |
119 |
珠嘉镇 |
小学 |
仁寿县珠嘉镇花园九年制学校 |
1 |
花园社区1-13组,棚村村1-8组 |
120 |
珠嘉镇 |
初中 |
仁寿县珠嘉镇三溪九年制学校 |
2 |
顺龙村1-11组,三溪社区1-14组,普宁街道木门社区1-12组(该区域为与长平初中共同招生区域) |
121 |
珠嘉镇 |
小学 |
仁寿县珠嘉镇三溪九年制学校 |
1 |
顺龙村1-11组,三溪社区9-14组,普宁街道木门社区1-12组(该区域为与长平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122 |
珠嘉镇 |
小学 |
仁寿县珠嘉镇九年制学校 |
1 |
三溪社区1-8组,黑虎社区1-12组(该区域作为与德培小学共同招生区域) |
注: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附件4
仁寿县2023年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民办)
序号 |
乡镇 |
办学层次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1 |
普宁街道 |
初中 |
仁寿县华兴中学 |
300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2 |
怀仁街道 |
初中 |
仁寿成都外国语学校 |
232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3 |
文林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小龙人特长教育学校 |
80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4 |
普宁街道 |
小学 |
仁寿县实验学校 |
100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5 |
怀仁街道 |
小学 |
仁寿成都外国语学校 |
180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6 |
始建镇 |
小学 |
仁寿县始建镇星星小学校 |
11 |
实行自主招生,原则上招收县域内学生不少于70%,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学生不超过30%。 |
注: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附件5
仁寿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单位 |
3月 |
26日前 |
认真学习市教体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精神。 |
县教体局 |
31日前 |
1、组织专班组,深入各社区摸底本年度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信息。2、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实地调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联合学校、学区准确划定各校招生片区。3、下达各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
县教体局 学区工作组 相关学校 |
4月 |
25日前 |
深入各社区、小区和学校调研,初步形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教体局党委审核后征求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的意见和建议,再经教体局党委最后审定后报市教体局备案;召开招生工作会议。确定具有民办招生资格的学校,上传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政策文件到“全省招生系统”。 |
县教体局 及学校 |
30日前 |
通过当地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时间、批次、审核录取方式和结果及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开展招生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教体局和公民办确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组织“全省招生系统”操作培训。熟练使用“全省招生系统”、编印“全省招生系统”使用说明,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完成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批次和时间节点信息的设置工作 |
县教体局 及学校 |
5月 |
20日前 |
继续在各宣传媒体推送《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园、小学初中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问答,做到家喻户晓。再次核实在“全省招生系统”中设置招生批次;召开“仁寿县2023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推进会”。 |
县教体局 |
6月 |
5日-16日 |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情况选择学校报名申请学位。县教体局在“全省招生系统”中进行厅级数据校验。 |
县教体局、 学校、家长 |
6月 |
17日-18日 |
所有公民办学校结合系统关联户籍入学、购房入学、拆迁安置入学、优待政策入学批次学生的户籍、住房、出生证明、政府安置协议、优待条件等信息进行复审,完成信息复审后,上传有效申请学生名单。 |
县教体局 及学校 |
6月 |
20日-21日 |
所有公民办学校结合系统关联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其他方式入学批次学生的户籍、用工合同、社保、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复审,完成信息复审后,上传有效申请学生名单。 |
县教体局 及学校 |
6月 |
27日-30日 |
未审核通过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全省招生系统”重新报名申请学位。对报名申请学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组织摇号。 |
县教体局、 学校、家长 |
7月 |
15日前 |
公示招生结果,学校在系统中发布“入学通知”,家长进入系统确认就读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
学校、家长 |
7月 |
28日前 |
汇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形成材料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
县教体局 |
8月 |
31日 |
新生报名入学。 |
学校、家长 |
9月 |
30日前 |
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上传报到学生名单;完成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和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统计;学籍注册、审核等。 |
县教体局 及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