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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
2017-06-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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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眉山市教体局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眉教体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仁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质量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出发,统筹两类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高招生计划。 市教体局仍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校的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等政策规定,分学校类别核定划线录取、“定向切块”、艺体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所学校。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条件 (1)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限定于仁寿县范围之内。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2)报考条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对象原则上应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如下: ①在我县就读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 ②市内跨区县就读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地的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和录取。 ③市外就读的仁寿籍2017届初中毕业生,若需回仁寿报考普通高中,须在2017年4月10日?至14日上班时间内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报名,由县教体局安排专人在眉山市中考报名网上统一录入考生信息。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表(盖公章)、一吋蓝底免冠电子照片(30KB)、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盖公章)。报名后,考生须在4月10日9:00时至14日17:00时登录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点击“教体服务平台”专栏中“眉山市中考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学生)”图标的超级链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时参加眉山市组织的所有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并于5月29日9:00时-6月2日17:00时止网上填报志愿。 ④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回流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中职学校 (1)招生范围: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 (2)报名条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肄业生、退役士兵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县内各中职学校。 (二)报名方式。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县上对学校负责人、教导主任、信息员进行培训。学校必须对班主任、考生及其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相应的培训,确保考生及其监护人清楚政策规定和操作要领,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9:00时至4月14日17:00时止。 2.网上报名地点:考生登录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点击“教体服务平台”专栏中“眉山市中考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学生)”图标的超级链接。考生可在家里或任何可上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 3.网报注意事项:(1)学生必须修改初始密码,记住密码,不泄露密码,如因泄露密码而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阅读报名须知。(3)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校代码、班级代码等)时,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使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信息,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果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写出书面报告,到县教体局教育股进行关键信息更正,更正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考试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和眉市发改价费[2012]387号文件精神,每生在报名时应缴纳考试费60元。各学区教研组将辖区学校考生考试费用于4月20日—21日交县招生办公室曹老师处。 (三)跨市州招生。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我县仁寿一中具备跨市州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资格,招生名额为56名。经市教体局批准,仁寿中学跨区县招收艺术特长班1个,招生名额为50名。仁寿一中、仁寿中学两所学校须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抓紧制定跨区域招生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考试及评卷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文化考试科目不划定考试范围,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眉山市2017年各学科考试说明》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点测试基于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后续学习及终身发展所需要的学科基本素养。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5.考点设置。文化考试考点设置相对集中,使用标准化考场。 (二)体育考试。体育考试统一项目、分值、测试规则不变,其中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我县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统一采用仪器测试,实行全电子化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县体育场。 (三)实验操作考试。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命制考题、统一组考程序、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试题保密,严格组考规范,严格考试巡查的考试方式。我县实验操作考试由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组织实施。考试地点: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 (四)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我县由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负责,学校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5月上旬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 (五)网上评卷管理。全市设置统一网上评卷场。县教研室按全市统一要求按时、足额选派优秀教师参与评卷工作,选派领队进驻评卷场,协助评卷管理,确保评卷工作按时完成。 (六)查分。对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登记后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教育股汇总后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市教体局严格按照高考查分方式组织查分。查分结果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或监护人。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高考模式,由残疾考生于2017年4月16日前向县招办提出申请,县招办于4月17日至19日按照《省招考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足球即时比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3号)的要求,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式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于5月15日前送到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普通高中志愿及录取 (一)志愿类别设置。 1.全市统一设置三个志愿类别 第一类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含省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第二类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设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办普通高中;第四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三类为艺体特长生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执行《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考试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专业测试。我县仁寿中学举办艺术特长班1个,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50人,术科测试由市教体局负责。报考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的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生志愿,可以兼报县内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报考其他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志愿必须与划线录取志愿一致。 2.志愿设置 ①第一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城区四所高中(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一中南校区、铧强中学的划线志愿学校须与“定向切块”志愿学校相同,且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兼报志愿里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划线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铧强中学或仁寿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设置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3.“定向切块”志愿。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户口在我县,初一年级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或属于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A等级,考试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根据市教体局要求,我县以2017届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各初中、九年制学校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公示符合“定向切块”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后于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志愿填报。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全市执行统一的时间和政策规定(详见《指南》)。学校具体负责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志愿填报规定,科学指导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切实落实学生志愿档案管理。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正取和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设定一个,且须选择相同的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班和仁寿中学艺体特长生班除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设定三个平行志愿;民办高中设定一个志愿;体育特长生可以选择填报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班,艺术特长生可以选择填报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签字确认,错过志愿填报时间或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县教体局将加强志愿填报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志愿填报程序和纪律要求。所有初中校务必要对学生、家长及班主任三方签字认定的志愿确认书进行认真审核并收集齐全后交县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备查。各初中校要在6月2日16:30时前,初步统计未填报我县高中学校志愿的考生,核实未填报的原因,如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不填报我县高中学校志愿的,须由学生和学生家长写出书面材料并签字确认,交就读学校存档,并将材料的复印件经学校校长签字后,交县教体局教育股存档。 (三)录取程序。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A等级,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必须是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外考生报考民办普高的需以区县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录学生中考成绩信息、录取学生身份信息等报市教体局审核,此时限之后不再录取。录取名额不能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已正式录取了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包括外市考生)。艺体特长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拟报考学校正取生最低录取线的60%(个别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考核小组认定后,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含仁寿中学)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定向切块的录取以“考生中考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为基础条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仁寿一中、仁寿中学跨区域招生录取须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招生方案须报市教体局审定,招生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审核,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总数。 第三批次录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学校招生名额有限而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超过时,根据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 (四)分数线及通知书。 市教体局将划定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高中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并公告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向区县等额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民办普通高中须按要求按时上报录取报到结果。 (五)加分政策。 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县教体局负责审核并公示加分结果,汇总《眉山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审核表》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六)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学生的招收及录取。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学生的招收由县教体局根据辖区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实际自行确定,招生方案和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审定。凡在仁就读的民族地区学生必须符合“人籍一致”的要求。 (七)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 各学校要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并告知新生报到、入学等相关规定。各高中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到和军训。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将新生报道情况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县教体局教育股于7月3日前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各民办普通高中须于8月25日前正式上报招生录取结果和招收市外学生的佐证材料。 9月10日前各学校统一导入录取学生信息,市教体局将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与市教体局录取库学生信息进行逐一对比核实,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七公开”规定,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等“五统一”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严格招生程序,严禁违背规定先斩后奏招生;严格招生时间,严禁超时限招生;严格执行编班办班规定,严禁虚设班级套取招生计划;严格尊重学生志愿,严禁篡改学生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严格考生分数监管,严禁泄漏考生分数和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录取细则,严禁招收“三不要”(不要学籍、不要档案、不要毕业证)学生;严格督查监管,严禁招生宣传诋毁其它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三)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对违反招生政策纪律规定的,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或其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泄露考生基本信息及考试分数,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双成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毛自林,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交公司、食药监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县招办等县招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县教育装备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高(职)中、初中、九年制学校须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县招委成员单位在县招委的领导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我县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期间电力、通信畅通,确保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文化考试期间为考生提供安全且签了合同的运生车辆以及安全卫生的考试环境。 4月10日至20日,各镇乡初中、九年制学校到县交通运输局指定的交通客运公司签订体考、实验操作考试运生合同;城区初中校与县公交运输公司签订体考、实验操作考试运生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动用未签订合同的运生车辆。 县招委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的领导下,4月20日前对我县体考、实验操作考试场地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 教育股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宣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测试、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考试信息采集、返分、查分、综合素质评定、政策性加分审查、招生录取、志愿承诺表保存、考试招生总结等工作。县招办具体负责考点规划、试卷征订上报、考务培训、组织考试、试卷保管、收发及保密工作和中专、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及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评估等工作。职成教股具体负责中职招生计划的下达、招生学校资格审查、招生宣传、招生秩序维护等工作。体育股具体负责体育考试、体育特长生术科测试等工作。县教育装备站负责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县教研室负责做好评卷教师选派及领队等工作。监察内审股负责考试招生的信访稳定工作。局安全管理股负责考试招生的安全工作。局纪委负责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及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招生宣传。 县教体局将市教体局编印的《指南》发放给每位2017届初中毕业生和回仁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并通过仁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应制定招生宣传计划,通过媒体宣传、发放《指南》、开办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和召开考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强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确保考试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重点加强中职招生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县、校要落实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咨询电话,切实开展政策咨询,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疑问。招生咨询电话:36202732,联系人:陈老师。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6205552,联系人:刘老师。 (四)确保招考安全。 各考点、初中、九年制学校按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切实做好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考试及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附件:1.仁寿县公民办普通高中(职中)学校招生计划 2.仁寿县2017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3.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考试招生办法 4.眉山市普通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5.2017年中考需要上报的相关表册(8个) 仁寿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仁寿县公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表一:仁寿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表二:仁寿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表三:仁寿县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说明 一、全县各职中开办的高职大升学专业、可报考大学专业 1、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可报考土木水利类专业 2、会计专业可报考财经商贸类专业 3、计算机应用专业可报考信息一类 4、电子电器应用专业可报考信息二类 5、机械加工技术专业可报考加工制造类
6、学前教育专业可报考公共管理、服务类 7、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可报考加工制造类 8、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可报考加工制造类 9、航空服务专业可报考旅游一类 二、各初中校填报仁寿县学校2017年秋季职中招生志愿报名汇总表 仁寿县学校2017年秋季职中招生志愿报名汇总表 注: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申请,先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此表(交县招办杨颜榕老师),然后汇总填报此表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文档统一发QQ邮箱:*********@qq.com 附件2 仁寿县2017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及 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 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 艺体特长生考试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资格及招生计划 (一)市级及以上教体(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以及近年来在市级以上重大艺术活动和体育比赛中积极参与并有突出表现的省级示范高中,经学校申请,市教体局批准后,可招收艺体特长生。 (二)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招生总计划5%以内招收艺体特长生。 二、特长生报考资格 (一)艺术特长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就读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艺术类竞赛、作品展览,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和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参加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眉山分赛区、艺术节比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的表演人员;参加眉山市首届师生书画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的作者。 (二)体育特长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期间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或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综合性运动会,田径项目获得省、市级前八名、县级前六名的运动员;足球、篮球、排球获得省级前八名、市级六名、县级前三名主力队员;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等其他项目比赛获得省级前八名、市级前三名、县级前二名的个人;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运动员。 考生提供的艺术成绩证书和体育成绩证书不属于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一律无效。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由各承担单位提供名单,区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复核,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特长生资格审查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确保公平、公正。 三、招生学校名单 眉山市2017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名单: (一)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 眉山中学 眉山一中 车城中学 仁寿一中(南、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 青神中学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 眉山中学 眉山一中 车城中学仁寿一中(南、北校区)铧强中学 洪雅中学 仁寿中学 青神中学 丹棱中学 四、报名及考试 (一)艺体特长生报名与测试组织工作由各区县教体(教育)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4月20日前各区县制定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 (二)5月15日-17日,考生及父母(监护人)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拟报考的高中学校报名并审核资格,各区县教体(教育)局核验原件并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和青少年体育科,基教科负责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核,青少年体育科负责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核。 (三)5月31日前,市教体局组织报考车城中学、仁寿中学艺体特长班考生专业测试,区县教体局组织其他高中学校艺体生专业测试,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6月6日前将专业测试成绩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和青少年体育科复审。 五、专业测试项目 (一)艺术测试项目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2.器乐:(中外)管弦乐、键盘乐、民乐。 3.舞蹈:古典舞、民族舞、近现代舞、芭蕾舞、体育舞蹈等。 4.语言表演:寓言、散文、小说片段、古现代诗词。 5.西画:素描(或速写)、色彩各一幅。 6.中国画:毛笔书法、国画各一幅。 7.书法:毛笔书法规定书体、毛笔书法自选书体各一幅。 (二)体育测试项目 1.基本素质测试:1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子5kg、女子4kg) 2.专项素质测试:各考生在本区县拟招项目内自选一个专项进行测试。 六、专业测试标准 (一)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详见《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专业测试标准》。 (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测试分值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占30分(1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每项各10分),专项素质测试占70分,评分标准及专项测试内容详见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msedu.cn/)。 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且参加了2017年度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个人比赛成绩达到相关标准。 七、录取 (一)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艺体特长生,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拟报考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的60%(个别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考核小组认定后,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运动员,经市教体局认定后,根据训练需要,直接录取到相关学校就读。 (四)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县招收艺体特长生。 附件4 眉山市普通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将实施省、市级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就读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采取中考降分录取政策。具体如下: 一、计划指标 此专项招生计划为新增单列计划,计划指标数为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市教体局直接下达到各招生学校。 二、适用对象 我市户籍;在我市初中2017届在籍就读;报名并参加我市2017年中考;中考志愿填报户籍所在地区县内的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扶贫移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 三、申报程序 (一)5月20日前,考生及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到学生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初审登记,填写《申报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学生名单》。 (二)5月25日前,学校汇总名单报区县教体局初审。 (三)5月28日前,区县教体局将审核后的名单汇总报市教体局审定。 四、志愿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17年全市中考统一的日程安排和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二)录取程序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纳入中考统一录取管理。当贫困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时,按志愿学校分数线降分50分(当学校分数线降分50分已经低于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以最低控制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专项计划满额为止。 五、公示 所有省、市级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将在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5 2017年中考需要上报的相关表册(8个) 表一:眉山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审核表 学校(盖章):年 月 日
注:1.报名序号(12位)及姓名务必准确,否则无法审核加分。2.学校认真审核加分材料,县教体局复核加分材料。3.县教体局汇总,一式两份,县、市教体局各一份。 表二:眉山市2017年符合普通高中招生“定向切块” 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校(盖章):年月 日
表三:眉山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等级汇总表 学校(盖章):年月 日
表四: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年月 日
表五: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 报名审核表 区县教体(盖章):年月 日
注:1.报名序号和姓名务必准确。2.“获奖类别”栏简要填写何年何月参加何种比赛(竞赛),“获奖等级”栏简要填写国家(省、市、县)级XX等级。3.区县教体区汇总,此表一式三份,5月18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 体局基础教育科。 表六: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生、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生 报名审核表 报考学校:区县教体(盖章):年月 日
注:1.报名序号和姓名务必准确。2.“获奖类别”栏简要填写何年何月参加何种比赛(竞赛),“获奖等级”栏简要填写国家(省、市、县)级XX等级。3.区县教体区汇总,此表一式三份,5月18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表七: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艺体特长生 测试成绩表 区县教体(盖章):年月 日
注:1.报名序号和姓名务必准确。2.体育特长生完成体育测试项目;艺术特长生完成艺术测试项目。3.区县教体区汇总,此表一式三份,于6月6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青少年体育科。 表八:眉山市2017级录取新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区县教体(盖章):年月 日
仁寿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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