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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仁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十七个问题
2020-06-0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72/2020-963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2
 发布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即,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关注。为帮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有关要求,特就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招生原则是什么?

1.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免试、就近”的原则,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即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分布和学校布局及学位供求状况,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到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2.坚持“两个脱钩”的原则。即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

3.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户口簿以及房产证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两个不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两个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户口簿以及房产证到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招生时段、统一学籍管理。

5.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即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禁所有公民办学校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

6.坚持依法照顾特殊人群子女就学的原则。    

二、什么时候开始学位申请?

6月22日至24日,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儿童、少年到划定的学校申请学位;6月25日至26日,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与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三、残疾儿童、少年怎么申请入学?

“三残”儿童可到仁寿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也可到户籍或居住地范围内的义务学校随班就读,因残疾程度高,不能到学校就读的,仁寿县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规定上学籍并安排送教上门。    

四、特殊人群子女就学有什么优待?

1、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若需在我县就读小学、初中的,按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足球即时比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和《眉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文件规定执行。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警察、因伤伤残的警察、持市优才卡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仁寿县一线医务工作者、仁寿县援鄂医疗队人员、在精准扶贫战线上因公殉职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入学,可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两个意愿,协调到学校申请学位。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残联等部门及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 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如果孩子差几天才满6周岁,能不能申请读小学一年级?

不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文件“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的规定,只有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才能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六、如果父母觉得孩子刚满6周岁,太瘦小,能不能到7岁才入学?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全体适龄儿童、少年,除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的以外,都必须入学接受教育,并且必须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申请缓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和二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年。    

七、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的划分是根据2019年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人口密度、交通干道等综合因素划分的。在实际中,并不能确保每个学生家庭居所到学校的距离最近。    

八、适龄儿童、少年到哪里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划片招生”的原则申请学位。“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完成幼儿教育或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与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

九、适龄儿童、少年怎样获得学位?

1、符合“两个一致”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若申请人数超过了服务区内学校实际核定的学位数,则根据户籍迁入和住房入住时间(房产证取得时间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在服务区内学校安排学位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若学校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足其核定学位数,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生源,优先安排附近因学位不足而未安排学位的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户籍和住房不在同一个划片招生服务区内的“两个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居住地招生服务区申请就读,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就读。若拟申请就读的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首先根据住房入住时间(房产证取得时间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再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若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拟就读学校申请学位,但必须坚持“一个前提”、“一个原则”、“两个参考”,即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相同条件的学生享受相同待遇的原则,家长意向和相对就近为参考。

十、学位申请应提供什么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写的“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居住地房产证(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和入住6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人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拆迁安置户子女提供安置协议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写的《仁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收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表》。    

(2)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就读儿童与务工人员的关系)。    

(3)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在中心城区居住)。    

(4)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在中心城区务工或经商)。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6)县教育和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在学位申请时,交拟就读学校暂时保存,待学位申请结束后,与入学通知一并发还到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各学校要作好安全保存工作,作到不损坏、不遗失。    

十一、登记时提供的户籍有什么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登记时,提供的户籍有如下要求:一是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是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十二、登记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有什么要求?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和入住6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和复印件一份。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中的指定房屋所有权必须是登记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在国土局备案、没有过户、不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不予登记。    

十三、登记时提供的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资料有什么要求?

暂住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工商营业执照须提供副本原件和纳税或免税证明,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2020年5月31日前用工单位购买的证明材料原件,登记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审核。    

十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招生有哪些新政策?

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仁寿县域、眉山市域招生。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搭建“仁寿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规范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也可选择一个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十五、新生入学时间是什么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各校于9月1日前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结核病筛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十六、能不能随意转学?转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手续?

不能随意转学。严格执行《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眉教体发〔2018〕14号)的规定,规范转学行为。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班级不超过55人)的学校,才能对应接收转入学生。在办理正常转学手续时,须由校长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具“拟同意接收”和“拟编入班级名称”,并亲自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学籍管理员方可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流程。若户口在本校服务区内,但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严禁55人及以上的班级接收转入学生;严禁学校“先斩后奏”;严禁在规定时间之外办理转学。全县转学办理时间统一为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和开校后两周。    

十七、招生相关纪律有哪些?

严禁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不准在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时徇私舞弊。    

严禁招收挂靠户口、虚假户口以及突击转户择校的学生。    

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以及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随班就读。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落实以上禁令,全程监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适时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县教体局温馨提示:    

鉴于过去利用假户口、假住房等虚假信息套取学位的情况时有发生;鉴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全国联网运行,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学籍信息将实行一次采集,终生使用。为了不影响子女今后的中考、高考等重大人生事项,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户籍等信息必须真实,如信息有误,影响子女今后升学、就业等,责任自负。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将会同户籍管理部门对学生户籍信息等进行抽查,对发现以虚假户籍信息申请学位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是教育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恳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县教体局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咨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28-36202732 陈老师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28-36205552 魏老师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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