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五保户;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4.重度残疾人;
5.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6.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三无人员”;
7.计生特别扶助对象。
政府对以上七类困难群体按第一档150元/人·年给予全额补助,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缴纳5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如因个人意愿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扣除第一档缴费标准补助150元后,不足部分(90元)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