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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医疗险中心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
2018-10-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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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第一档:个人缴费220元/人,第二档:个人缴费280元/人。 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2019年缴费标准为50元/人。 附件: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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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人社发【2018】67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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