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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 | ||||||||||||||||||
2019-04-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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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现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9〕1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知悉。 附件: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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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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