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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情况的公示 | ||||||||||||||||||
2023-11-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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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经各企业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复核,现将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1日-11月7日。如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28-36296328,028-36201043。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花名册 2.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汇总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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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拟补贴花名册.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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