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县汪洋镇八一小学校
1.于2015年7月至2022年6月1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使用二次供水设施擅自供水;2.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四十条第(四)项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3800元
2022.6.14
2
仁寿仁媛医院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朱仕伟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500元
20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