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仁寿县富加中心卫生院)
1.超出批准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3.放射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八条第四款;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六)项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1.警告;2.罚款9100元
20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