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公示
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违法条款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王** |
王**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并处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合并罚没款2050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元整) |
2023-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