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县普宁街道伊尔美美容店
仁寿县普宁街道伊尔美美容院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工作人员直接从事为顾客开展生活美容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2300元
2024-02-22
简易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