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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
2024-05-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4/2024-00025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程序 

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一览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县龙正镇华惠购物中心

1.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刘某某等4人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未按规定对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并罚款2750元

2024年5月16日

简易程序

2

仁寿县富加镇宜家园超市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骆某某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2300元

2024年5月16日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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