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金承口腔诊所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陈某、张某利为患者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18000.00元
2025.3.21
普通程序
2
张某纬
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