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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25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处理曝光(二)
2025-05-07   作者:李香林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0/2025-00029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5-05-0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程序 

仁寿县2025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

处理曝光(二)

一、仁寿县人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人民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90.42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390.42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117.13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68.0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68.03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140.41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仁寿广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广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47.32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47.32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74.2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6.8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6.84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2.05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五、仁寿县中医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中医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3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6.9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六、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5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56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0.77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七、仁寿县第八人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第八人民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6.1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6.16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1.85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八、仁寿县第六人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第六人民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医保限制报销天数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586.75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586.75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176.03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九、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601.5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601.56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180.47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48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48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0.44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一、仁寿钟祥益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钟祥益民医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8.1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8.14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14.44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二、仁寿人康医院有限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人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7.29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7.29元;2.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5.19元;3.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三、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6.1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6.16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1.85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四、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26.21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26.21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127.86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五、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国家医保局下发限支付疗程类药品疑点线索核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存在将限支付疗程类药品超限定支付天数纳入医保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22.9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22.94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66.88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六、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洪峰医疗点)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2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洪峰医疗点)存在管理类问题的违约行为。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七、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2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存在将一般性检查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5.07元。依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24版)》附件七《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服务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5.07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7.52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八、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2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6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7.8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十九、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2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管理类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967.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967.4元;2.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590.22元;3.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2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管理类问题的违约行为。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一、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低标准住院、过度检查、挂床住院、DRG转嫁费用、DRG高编入组、重复收费、违反七吻合、串换项目收费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1593.2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27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2项、第3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1593.23元;3.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合计21477.97元;4.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二、仁寿县文林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文林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套用收费、DRG转嫁费用、DRG分解住院、分解住院、违反七吻合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46944.21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1项、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27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46944.21元;3.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合计14083.26元;4.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三、仁寿县普宁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普宁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违反七吻合、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DRG分解住院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52797.8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27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52797.86元;3.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合计15839.36元;4.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四、仁寿县文林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文林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挂床住院、过度诊疗、套用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降低标准住院、DRG转嫁费用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0797.0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0797.04元;3.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违约金合计21239.11元;4.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五、仁寿海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海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未严格执行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分解住院、DRG高编入组、进销存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108272.45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1项、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10项、第14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3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108272.45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32481.74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六、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彭山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DRG转嫁费用、DRG分解住院、套用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5151.1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5151.13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2545.34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七、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凤陵分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凤陵分院存在超出医保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首次违反入院收治标准、超量开药和分解项目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1067.89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61067.89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8320.37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八、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景贤分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景贤分院存在超出医保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套用收费、首次违反入院收治标准、超量开药、分解住院、进销存比率违约和串换项目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31604.1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1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31604.16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9481.25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二十九、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农旺分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农旺分院存在分解住院、违反“七吻合”、超标准收费、超量开药、首次发生超出执业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进销存比率违约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81442.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10项、第27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81442.6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4432.78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曲江分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曲江分院存在违反入院收治标准、套用收费、超出医保支付范围、超量开药、分解住院和进销存比率违约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82251.68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第10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82251.68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4675.51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一、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存在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超出医保支付范围、超量开药、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配置使用医疗仪器设备、分解住院、过度检查挂床住院和违反“七吻合”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322855.3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第22项、第27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322855.33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96856.60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二、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兆嘉分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天府新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兆嘉分院存在超出医保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首次违反入院收治标准、超量开药、串换收费、分解住院、进销存比率违约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6513.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1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66513.3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9953.99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三、眉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眉山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眉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存在管理问题、套用收费、减少必要服务和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不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82539.82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13项、第2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82539.82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4761.95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四、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眉山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管理问题、分解住院、转嫁费用、降低标准住院和过度检查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1598.29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1598.29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1479.49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五、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进销存不符、限制性用药超限制范围报销、过度检查、超量开药、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不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27393.8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第10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27393.83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8218.15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六、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进销存不符、限制性用药超限制范围报销、套用收费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220480.1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第10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220480.14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66144.04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七、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进销存不符、限制性用药超限制范围报销、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不合理诊疗、超执业范围执业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39100.93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第10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39100.93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1730.28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八、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限制性用药超限制范围报销、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7688.58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67688.58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0306.58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三十九、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进销存不符、分解住院、套用收费、违反“七吻合”、超执业范围执业、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DRG高编入组、过度诊疗、超使用期限仪器设备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272869.8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10项、第22项、第27项,第七十条第(八)款第2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3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272869.86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81860.96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套用收费、过度检查、违反“七吻合”、重复收费、DRG高编入组、虚记费用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368446.26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27项,第七十条第(四)款第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第3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368446.26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10533.88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一、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东坡区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存在管理问题、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套用收费、限制性用药超限制范围报销、超量开药和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47143.19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6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补充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47143.19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4142.96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二、仁寿善和堂中医诊所违约处理情况

在眉山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交叉检查中,丹棱县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善和堂中医诊所存在管理问题的违约行为。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 2024版)》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9项、第27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诊所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诊所负责人;2..要求诊所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三、仁寿搏远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3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搏远医院存在管理类问题和串换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3190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3190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957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四、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3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复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95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95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38.5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五、仁寿鳌峰外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2025年3月日常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仁寿鳌峰外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收费和重复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824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824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47.2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六、仁寿县帝尔医院有限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帝尔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43064.57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43064.57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2919.37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七、仁寿运长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运长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医保管理问题、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807824.47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807824.47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42347.34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八、仁寿钟祥益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钟祥益民医院存在制度不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和其他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225830.15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第10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225830.15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67749.05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四十九、仁寿怡心脑康医院有限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怡心脑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和过度诊疗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120050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120050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36015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五十、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医保管理问题、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分解住院和串换收费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78523.98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29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78523.98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3557.19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五十一、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存在制度规范、超标准收费、超物价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26181.52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卫生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626181.52元;3.要求卫生院支付违约金合计176567.11元;4.要求卫生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五十二、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违约处理情况

在四川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交叉检查中,南充市交叉检查组检查人员发现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和其他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672136.48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第七十条第(三)款第2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合计672136.48元;3.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合计201640.94元;4.要求医院对违约行为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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