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11月新增城乡低保人员的公示
根据(川民发〔2017〕155号)规定,城乡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切实履行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制。2023年11月,全县拟将新增城镇低保14户15人,新增农村低保190户228人。现将我县2023年11月新增城乡低保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28-36228216。
附件:2023年11月仁寿县新增城乡低保人员花名册
仁寿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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