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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程序 | ||||||||||||||||||
2019-12-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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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程序及资金发放。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按月发放。2019年1-6月由残疾人向乡镇申报,乡镇初审,上报县残联审核、县民政部门审定后由各镇乡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残联联合以系统数据为依据制发资金文件主送各乡镇,县财政局按资金文件将资金下达到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通过农商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对象银行账户。从2019年7月起,县民政局直接通过《眉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金发放监管平台》对每月在册困难残疾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个人帐户。 2.发放对象及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仁寿籍城乡低保对象。2016年补贴标准60元/人.月,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人.月,到2020年达到100元/人.月;2019年补贴标准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80元/月.人,二级重度残疾人5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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