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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82/2020-105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24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斗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仁寿县北斗镇大桥4队严达坝 

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北斗镇大桥4队严达坝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将北斗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由600m3/d扩容至2000 m3/d。处理工艺为“A2/O/A/O+二沉池+高速离子气浮”,新建170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及724m管网,新建调节池、A2/O/A/O生化池、气浮池、紫外消毒渠、计量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及厂外提升泵站等。扩容后的服务对象为北斗场镇生活污水,出水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标准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项目总投资3807.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9万元。

(1)废水: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水质、水量,加强对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废气:预处理区和污泥贮池采用密闭加盖、收集+高能离子除臭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经低矮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增加周边绿化面积,污泥暂存间封闭,污泥及时清运,污泥运输车辆密闭,避开运输高峰期等。(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库,栅渣、沉砂袋装收集后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泥脱水后运至富加污水处理厂进行压滤处置,最终运往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龙正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仁寿县龙正镇花龙社区6组太公堡 

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龙正镇花龙社区6组太公堡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扩建新增3000 m3/d污水处理规模,采用“A2O/AO”工艺,新建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剩余及回流污泥泵井、综合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系统及辅助用房等。新增污水处理系统的服务对象主要为龙正镇场镇生活污水以及场镇范围内部分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出水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 2016)表1标准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项目总投资499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6万元。 

(1)废水: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水质、水量,加强对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2.850t/a,NH3-N:1.643t/a,TP:0.329t/a。(2)废气:对各产臭点采用密闭加盖、收集+高能离子除臭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增加周边绿化面积、污泥及时清运(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吸声建筑材料,通过合理布局,密闭机房、采用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库,栅渣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要求分类袋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脱水达到要求后,最终运送至政府指定公司进行处理。

眉山市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八组 

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珠嘉国和村八组建设。本次扩容工程在现有厂址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在现有污水处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部分构筑物单体。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0万m3/d。项目新建1座多段多级A/O生化池、2座辐流式周进周出二沉池、1座高效沉淀池、1座连续流砂反硝化滤池及1座污泥浓缩池;并对一期已建成的工程进行设备维护或更换。服务对象为仁寿县老城综合区及新城综合发展区的生活污水。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标准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项目总投资80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6万元。

(1)废水: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水质、水量,加强对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28.5 t/a,NH3-N:16.425t/a,TP:3.285 t/a。(2)废气:对各产臭点采用密闭加盖、收集+高能离子除臭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增加周边绿化面积、污泥及时清运(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吸声建筑材料,通过合理布局,密闭机房、采用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库,栅渣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要求分类袋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脱水达到要求后,最终运送至政府指定公司进行处理。

富加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仁寿县富加镇康乐村康乐4组 

仁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富加镇康乐村康乐4组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扩建新增0.3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采用“A2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处理工艺和紫外消毒工艺。项目扩容改造原有的A2O池、二沉池和污泥提升泵房,并新建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服务对象主要为富加镇场镇生活污水。扩容改造后,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要求。项目总投资283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5万元。

(1)废水: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水质、水量,加强对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2.9t/a,NH3-N:3.3t/a,TP:0.3t/a。(2)废气:处理区和污泥贮池采用密闭加盖、收集+高能离子除臭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经低矮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增加周边绿化面积,污泥暂存间封闭,污泥及时清运,污泥运输车辆密闭,避开运输高峰期等措施减小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库,栅渣、沉砂袋装收集后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泥脱水进行压滤处置,最终运往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沉渣定期交由资质机构进行处理。化验室危废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仁寿县建材综合市场项目 

仁寿县满井镇杜家村6组、8组、9组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满井镇杜家村建设。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建设,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建设工程进行评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8468 m2,配套商业建筑1552 m2,其中钢材以及石材厂房不涉及生产,废旧资源回收厂房包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不涉及废塑料加工。项目总投资340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的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严禁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进入满井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增加隔声,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格作业时间、厂内禁止鸣笛、禁止怠速运转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废五金和其他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自然沉降于车间内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随成品外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预处理池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做无害化处理。 

生物质木炭技改项目 

仁寿县龙正镇大烨村二组 

仁寿嘉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琼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龙正镇大烨村二组建设。本项目利用原项目原有厂房新建“生物质木炭技改项目”,购置粉碎机、制棒机、烘干机、炭化窑等设备,建成一条生物质木炭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年产生物质木炭3000t。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水雾除尘用水和湿式静电除尘系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后用作厂区菜地农灌,不外排。(2)废气:原料卸载、堆存、筛选、破碎以及二次分离等工序置于密封车间内,二次分离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定时洒水降尘。制棒废气经密闭收集+水雾除尘装置+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炭化废气经保温烟道引至烘干系统重新燃烧利用。烘干废气经水雾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座减震,密闭厂房,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生活垃圾、燃料灰渣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无组织排放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再利用;水雾除尘及静电除尘产生的污泥和预处理池污泥做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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