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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2021-03-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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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选址选线:路线起于天府大道仁寿段螃蟹水库,沿黑龙滩水库,途径杨柳、田家湾、癞子坡后新建480m隧道(白杨湾隧道)至红沙村,随后路线经班竹林、石板滩、分水、平顶铺,于阴溪沟跨越黑龙滩水库后沿代家沟布线,上跨国道351线后止点与仁寿县城北街相接。 4、建设规模及标准:路线全长2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12m-30m;全线共设有特大桥830m/座、大桥4560m/19座、中桥410m/5座、隧道480m/1座、涵洞62道。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成加鑫 联系电话:13890****** 电子邮箱:851862326 @qq.com 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街路一段585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鹏 联系电话:13308******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第1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详见本公示附件)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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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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