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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5.20)
2024-05-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4/2024-000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城北新区仁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仁寿县黑龙滩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

仁寿县黑龙滩镇黑龙滩水库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黑龙滩镇黑龙滩水库建设,主要内容为主坝左右坝肩防渗加固;倒骑龙、川主庙1号等4座浆砌条石重力坝防渗加固,长五间1号、长五间2号等5座均质土坝进行坝体断面达标、防渗加固及白蚁防治;溢洪道上游翼墙及控制段部拆除重建等,下游河道整治;放空底孔检修闸门井后隧洞洞身补强、检修闸门胸墙漏水修补、启闭机房拆除重建;防水总闸加固检修,引水渠部分渠段新建衬砌,原经营用房改造为管理用房,主坝坝区景观提升。项目总投资1481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6.4万元。

1.废水:施工废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区域市政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其他水体。

2.废气:施工扬尘采取现场洒水、设置围挡、防尘网等减轻扬尘的产生。

3.噪声:通过要求车辆限速、设置禁鸣标志,敏感点周围设置围挡,定期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

4.固废:施工弃渣、渠道清理淤泥等运至仁寿县普宁弃土场: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分拣工作,并由建设单位定期组织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有价值的废旧设备作为废品回收,其余建筑垃圾委托清运处理至区域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危废通过储油桶装存,暂存于施工营地的危废暂存间内,由具有转运和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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