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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07-0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2011/2018-00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7-09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台电动两轮摩托车项目  

四川省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  

四川玉骑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购置研发和检测设备,冲焊设备,涂装设备等1000余套,在原公司厂房内新建研发检测实验室及电动车组装线,并在预留空地新建厂房作为项目库房,同时对原配套企业:四川豪健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四川奇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世纪雄风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全资收购和股权转让,项目建成后具备总装、冲焊、涂装、研发、仓储等一体化能力,达到年产30万辆电动两轮摩托车的生产规模。  

1.本项目新建电动车组装生产线无新增废水产生,项目新建研发检测实验室,产生的少量实验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同原有项目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罐装送入污水处理厂。原有项目产生废水污染物已履行环评手续。做好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措施2.本项目新建电动车组装生产线不产生废气,原有项目产生废气污染物均已履行环评手续。3.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等措施,同时给车间的操作工人发放耳塞以降低噪声对工人健康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4.不合格零配件经收集后返还生产厂家;废包装材料、废手套经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单位;废矿物油(含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化学药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返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盛装,且危废暂存间应单独隔开,并做好基础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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