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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1-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2011/2019-00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1-17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汪洋新站眉山市凯丰陶瓷有限公司供气接管工程    

仁寿县汪洋镇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汪洋新站眉山市凯丰陶瓷有限公司接管工程天然气管线9.56km、新建汪洋新站撬装调压撬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17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万元。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试压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调压撬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建筑施工规定,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施工场地须设置规范的围挡;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施工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打桩作业等高噪声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并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综合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依托沿线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营运期清管废渣经收集后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处置。    

2    

气泡膜塑料包装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仁寿县龙正镇卓家村一组    

仁寿县龙正镇卓家村一组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龙正镇卓家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原厂区库房内增加气泡膜生产线一条,包括气泡膜机2台,织带机2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气泡膜200t,气泡袋100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并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4、固废:废包装材料由收购站收购,废边角料全部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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