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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兴盛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19-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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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天府环建函〔2019〕5号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筹) 关于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兴盛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兴盛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作如下批复: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总体要求 项目作为应急抢险工程已建成,位于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兴盛园区,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项目新建DN300~DN1200污水管网9474m,Φ1000~Φ1500污水检查井206座、Φ1000~Φ1500沉泥井49座。泵站选泵2台(1用1备),其中单泵能力为350m3/h,功率45kW。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0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项目,且经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作为应急抢险工程。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因此,我局(筹)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建设项目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调节池提升泵完全遮蔽,同时在四周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高噪声源采用水体和墙体隔声,噪声达标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沉泥井沉积的污泥,半年清掏一次,清掏的污泥由环卫部门运送至仁寿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二)项目已竣工,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筹)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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