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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7-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2011/2019-000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7-16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四川宏量基筑建材有限公司     

成都海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汪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拟建2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生产线,占地1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板材成品厂房、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堆场、办公综合楼、宿舍楼、食堂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     

1、废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搅拌制浆工序,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沉淀池下层污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制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制浆工序中,不外排;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回用;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破碎球磨粉尘、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堆场顶部及三面围挡,同时加强周边绿化以抑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并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综合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回收到搅拌工序重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分离的原料、残次品回用做原料;脱模剂、防锈液包装桶由厂家进行回收;废油、废棉纱手套、废抹布、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     

仁寿县全域污水处理第三期项目(第一批)     

仁寿县大化镇明朗村、大化镇曹河村、宝马镇决心社区、满井镇广桥社区、满井镇福桥村、禄加镇光华社区、彰加镇铧炉村     

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大化镇明朗村、大化镇曹河村、宝马镇决心社区、满井镇广桥社区、满井镇福桥村、禄加镇光华社区、彰加镇铧炉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组合式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滤池+清水池、贮泥池、配水井及辅助用房。项目总投资489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废气: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恶臭采取加强厂区绿化、设刀气管收集废气引至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并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运营期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减震器、墙体隔音等措施4、固废:污泥交污泥处理厂进行浓缩脱水处理,达标后卫生填埋;栅渣、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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