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
2020-04-02 作者: 点击数: | ||||||||||||||||||
|
||||||||||||||||||
我公司正在开展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宣传本工程有关环保知识,解释本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现将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 2、建设地点 110kV红星变电站扩建在既有变电站站内(眉山市宝马镇决心社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升压站至红星变电站110kV线路位于仁寿县行政管辖范围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红星11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间隔;②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升压站至红星变电站110kV线路;③配套通信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川能环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7社 联系人:邹宗敏 电话:15523****** 邮箱:**********@scgdhb.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公众在发表意见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期限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次公示下方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征求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