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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百汇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2020-06-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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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百汇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2、建设单位:仁寿县百汇金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4、建设地址:四川省仁寿县汪洋镇广石村 5、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年产1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县百汇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总 联系电话:15184******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40******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一)通过E-mail方式; (二)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三)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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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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