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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23-09-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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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发改〔2023〕126号
你单位关于《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仁禾府〔2023〕53号)和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5-511421-04-01-568065 三、项目建设地址 禾加镇共和社区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梁相东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场镇人行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改造人行道面积12588.55平方米(全长3927.38米,人行道宽度2.2-4.8m不等),修缮树池、新建室外踏步、路灯改线预留手控井、绿化栽植、植物花箱、拆除花台、红色地坪漆、迁改现状路灯、燃气管线保护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569.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0万元,预备费3.6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禾加镇场镇人行道路彩化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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