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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始建镇乡村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
2018-03-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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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仁寿县始建镇乡村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仁始府〔201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始建镇乡村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11421-89-01-243794。 三、项目建设地址:仁寿县始建镇。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辜栋良。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特色乡村旅游道路长1790米,路基宽度7米,车行道宽3.5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土方1319立方米;改造特色乡村旅游道路长1758米,车行道加宽0.7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土石方1387立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绿化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30天。 八、项目比选及有关事项 (一)招标方式:固定价比选。 (二)比选组织形式:该项目符合比选条件后,由你单位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比选事宜,相关监督部门到场监督。比选备案材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逐项报我局备案。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进行。 九、实施要求:请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批复要求,规范管理,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落实项目建后管护措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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