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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18-07-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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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批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请示》(仁鑫城投〔2018〕232号)及四川益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中衡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收悉,根据仁寿县项目委员会领导签批精神及仁寿县人民政府挂图作战项目推进列会会议纪要(仁府阅〔2018〕41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11421-47-01-284435 三、项目地址:文林镇。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业主: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袁贵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10层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8500.9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011.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6.20万元,预备费772.8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20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档案专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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