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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游泳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19-03-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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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报来的《仁寿新建仁寿一中北校区游泳池的立项申请》(仁一北〔2019〕05号)收悉。根据德阳精益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一中北校区游泳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同意你校游泳池工程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游泳池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9-511421-83-01-333853。 三、项目建设地址: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内。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 项目负责人:黄永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50米×21米标准游泳池1座及附属用房和设施设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操作办法(试行)》(仁府办发〔2018〕51号)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6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游泳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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