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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骨科医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19-09-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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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关于申请办理仁寿县骨科医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请示》(仁事服函【2019】17号)和由四川省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县骨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收悉。根据《仁寿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同意原县骨科医院维修改造的批复》(仁府办函【2019】34号)和《研究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整体托管等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19】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仁寿县骨科医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骨科医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2019-511421-95-01-391141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文林镇广场街52号。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廖毅。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仁寿县骨科医院装修改造建筑面积为11516.42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00.9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时间 建设工期4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仁寿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操作办法(试行)》(仁府办发〔2018〕51号)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骨科医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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