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 | ||||||||||||||||||
2014-09-01 作者: 点击数: | ||||||||||||||||||
|
||||||||||||||||||
当前,我县正处在高速可持续发展时期,项目成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同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项目业主反映的审批慢、审批难等诸多问题,又需要我们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上下真功夫得以解决。
由此,县发改局牵头,全县10多个项目审批部门通力配合,在创新服务机制、改革办事流程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方面进行了大幅改革和创新。
一是重新核定了项目审批时限,将项目审批大致分为5-7个阶段,每个阶段审批工作要求同步推进,从而提高审批办理时限,整个项目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20个工作日缩减到去年的77个工作日,此次又压缩到了61个工作日。同进还对发改、环保、国土等12个主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事项的必备前置条件和承诺办结时限再一次进行了精简和明确,较原来更加规范和优化。由此可大幅节约项目业主办事成本和时间。
二是首次提出了先审批后补办的办法,只要经县项目会、规委会和县领导签批的项目,项目业主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资料补办限期承诺书后,即可先予审批,从根本上杜绝审批缓慢的现象。
三是科学建立了项目业主资料后补督办机制,明确了资料限期补办的相关事项和责任;同时建立了审批部门行政效能督办制度,主要由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对相关部门审批情况进行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从制度上确保项目快速审批、快速推进。
通过此次的项目审批改革,将为全县的项目入驻创建更加优质的软环境,确保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从而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