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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 ||||||||||||||||||
2015-11-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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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1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一段3号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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