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
无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机关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67项
2.《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二款
3.2015年4月川府发〔2015〕12号文件扩权强县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