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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6-01-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1-14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西南IT及电商产业双创孵化中心项目 

文林工业园区国道213侧 

四川网贸港置业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 

该项目在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213侧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商孵化中心、科技孵化器、跨境电商交易中心、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智能仓储、创投金融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生活服务设施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573336.2㎡,建筑面积1059305.87㎡。 

1、废水:营运期完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废气:加强对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垃圾收集房异味气体的管理,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固废:营运期建立生活垃圾收集、暂存设施,并配置专人负责及时统一清运至仁寿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4、噪声:合理进行总图布置,对项目配套的供电、供水、通风等公用设备设施运行噪声、生活娱乐噪声及车辆进出交通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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