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7个部门,共计17项)
序号
县级部门
项目名称
备注
大项
子项
1
县发改局
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
取消县级初审环节,实行省、市联审
2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整个项目
3
县商务局
拍卖企业审批
设立拍卖企业审批
取消市、县级审查环节,省级直接受理、办理
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经营地址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股权审批
拍卖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审批
4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设立典当行审批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典当行变更名称审批
典当行变更法定地址审批
典当行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
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典当行变更股权审批
5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取消整个项目(国发〔2016〕9号已取消该项目)
6
县住建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7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认定
取消市、县级初审环节,省级直接受理、办理
8
物业服务业资质认定(二级)
物业服务业企业二级资质审批
9
县林业局
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许可
10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11
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标本采集审批
12
林木采伐许可
占用人工林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的审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年32号)取消该项目
13
县卫计局
医疗机构许可
医疗机构冠以“中心”、“四川”名称核准
14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取消县级初审环节
15
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和换证
16
县公安局
省内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17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