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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12-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2011/2017-001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2-26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交通标志牌生产线技改项目   

仁寿县兴盛家私产业园   

仁寿兴瑞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在仁寿县兴盛家私产业园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90.82m²,总建筑面积为7161.58m²,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仓储工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交通标志牌20000m²、交通标志线用涂料4700t。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1.废水: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焊接烟尘通过设置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楼顶排放;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净化水池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对各种噪声的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边角余料和不合格产品经收集暂存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反光膜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清掏后的污泥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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