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改造项目
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你校关于《实施小规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仁富中〔2019〕1号)和德阳精益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改造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德阳精益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2019-511421-83-01-390617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项目负责人:毛年生。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学生公寓更换窗338平方米,墙面砖1250平方米,墙面仿瓷5400平米,厨房及食堂更换门30平方米,更换窗180平方米,墙面砖60平方米,墙面仿瓷13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63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专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3个月。
八、项目招标事项
(一)招标方式:施工固定价比选。
(二)比选组织形式:该项目符合比选条件后,由你单位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比选事宜,相关监督部门到场监督。比选备案材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逐项报我局备案。比选严格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三)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未达到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标准的,但达到《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比选最低标准的,应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在比选限额以下的,按照《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仁府发〔2018〕3号)规定,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九、环境保护和节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