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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4-04-16   作者:杨金芳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0/2024-00043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程序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仁寿县富家康复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1421MA6A4KFL0U






叶磊





仁医保处字〔2024〕1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1.串换药品,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10次,违规涉及金额468元;2.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购药、结算等相关数据,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540次;3.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

2.《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

1.追回违规金额468元;

2.处1倍罚款468元。

0.0468



2024/3/5

2099/12/31

2027/03/04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2

仁寿县仁康药业连锁益康大药房汇金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511421MA67TQJUXH






曹琦





仁医保处字〔2024〕2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1.串换药品,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7次,违规涉及金额782元;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14次,违规涉及金额2697元;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89次;4.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款、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

2.《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

1.追回违规金额3479元;

2.处1倍罚款3479元。

0.3479



2024/3/5

2099/12/31

2027/03/04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3

仁寿县盛吉堂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1421MA69F4DL30






王超





仁医保处字〔2024〕3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1.串换药品,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57次,违规涉及金额11179元;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4次,违规涉及金额543元;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购药、结算等相关数据,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23次;4.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款、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

2.《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1.追回违规金额11722元;

2.处1.3倍罚款15238.6元。

1.52386



2024/3/5

2099/12/31

2027/03/04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4

眉山同泰生陵州百信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511421MA7LNENGXG






徐立成





仁医保处字〔2024〕4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1.串换药品,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68次,违规涉及金额9569.4元;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288次,违规涉及金额39794.25元;3.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提取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违规数量3432次;4.未按照规定保管处方。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六款、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

2.《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1.追回违规金额49363.65元;

2.处1.3倍罚款64172.75元。

6.417275



2024/3/6

2099/12/31

2027/03/05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11511722MB177220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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