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1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016年2月6日修正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仁寿县粮食局
粮食经营者
随机抽查
重点抽查
抽查比例50%以上
2
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016年2月6日修正案)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粮食收购企业
3
对粮食经营者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抽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016年2月6日修正案)第三十四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