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仁寿县档案局转载《四川省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2018-11-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7338/2018-58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1-15
 发布机构  县档案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

备 注

1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9条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一)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损毁、丢失档案可以修复或追回,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或危害轻微的   

给予警告,不予经济处罚   

各项违法行为中所指档案,均包括会计档案,其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等同于定期10年(短期),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等同于定期30年(长期)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处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永久或民国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0万元,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2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9条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永久或民国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0万元,对个人5000元罚款   

3   

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9条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涂改、伪造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   

涂改、伪造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涂改、伪造属于国家所有的永久或民国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涂改、伪造属于国家所有的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0万元,对个人5000元的罚款   

4   

违反档案法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0条 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违反档案法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永久或民国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0万元,对个人5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0条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卖给、赠送给外国人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卖给、赠送给外国人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永久或民国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卖给、赠送给外国人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   

给予警告,处对单位10万元,对个人5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