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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仁寿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 ||||||||||||||||||
2021-07-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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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办函〔2021〕2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仁寿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重传委”)中增加地方病防治有关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县重传委职责、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徐 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陈雪娇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委 员:黄明霞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智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徐 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翼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彭 刚 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利军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宋八一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学明 县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叶 青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郭海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汪芙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 陈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 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 逸 县水利局机关党委书记 辜小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旭东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 强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艳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曾艳东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毛晓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刚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骆建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马 列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文革 县爱卫办副主任 王春燕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 莹 团县委副书记 廖 玉 县妇联副主席 邓赋生 县残联副理事长 何良慧 县委党校副校长 熊晓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三、有关事项 县重传委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吴垚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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