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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2-02-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bgs/2022-0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2-16
 发布机构  仁寿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文件解读

仁府办发〔2022〕17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4

1.1 编制目的4

1.2 制定依据4

1.3 适用范围4

1.4 工作原则4

1.5 预案体系4

2 组织指挥体系5

2.1 领导小组5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6

3 预防与预警6

3.1 预防机制6

3.2 预警分级7

3.3 预警监测7

3.4 预警通报7

3.5 预警行动7

4 应急响应7

4.1 工作机制7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7

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7

4.4 分级响应7

4.5 会商7

4.6 资料配备7

4.7 信息通报7

4.8 应急处置结束7

5 后期处置7

6 保障措施7

6.1 物资保障7

6.2 科技保障7

7 附则7

7.1 预案管理7

7.2 培训与演练7

7.3 预案实施7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强化应急力量和队伍建设,提高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实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仁寿县发生通信网络事故情况下的通信网络恢复与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通信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组成。

(1)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由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备案。

(2)通信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内通信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报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仁寿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中国电信仁寿分公司、中国移动仁寿分公司、中国联通仁寿分公司、中国铁塔仁寿办事处、广电网络仁寿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挥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通信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通信;做好通信基站、线路、电源等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通信网络故障发生地重要通信资源、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情况;健全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做好通信网络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化股。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化股股长担任,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化股工作人员和通信企业网络运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与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建立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评估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指导、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设施抢修恢复。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安全运行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通信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Ⅰ级(红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县(区)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Ⅱ级(橙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2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Ⅲ级(黄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1个乡镇(街道)或2个及以上行政村(社区)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Ⅳ级(蓝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1个行政村(社区)通信中断情况。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及通信企业要建立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事故的监测与研判。各通信企业要完善通信网络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通信用户、主干传输路由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监测,加强对可能造成通信网络事故的突发事件主动跟踪监测和信息收集。对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Ⅱ、Ⅲ、Ⅳ级预警,向县委、县政府、市级领导小组报告Ⅰ级预警。

3.5 预警行动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出现Ⅰ级、Ⅱ级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重大通信网络事故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通信网络事故发展趋势和通信保障需求,研究部署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方案。县内相关通信企业要根据内外部的通信预警信息,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对可能影响其他通信企业的通信网络事故,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通报相关单位,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方案。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Ⅰ级响应由领导小组按市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通信企业县级公司按市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Ⅲ、Ⅳ级响应由通信企业相关县级公司组织实施。启动Ⅰ级响应后,由领导小组负责县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县内各通信企业在领导小组安排下,负责企业资源的统一调度。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对不可预见的突发通信网络事故,事发通信企业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及时处置。在先期处置突发事故过程中,如需其他单位协助的,报由领导小组协同县应急指挥中心,采取必要措施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发生特大、重大通信事故,在启动本预案时,县内各相关通信企业要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县内各通信企业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通信企业要立即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发生重大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发生较大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通信企业每月汇总一般事故发生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响应启动条件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对应相应预警等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县(区)通信大面积中断。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造成我县2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Ⅲ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1个乡镇(街道)或2个及以上行政村(社区)通信大面积中断。Ⅳ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1个行政村(社区)通信中断。

4.4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按照市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并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调用企业应急力量实施通信保障和恢复,组织落实传输路由、机动通信设备、保障人员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各通信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Ⅱ、Ⅲ、Ⅳ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牵头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4.5 会商

紧急状态下,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

4.6 资料配备

参与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确保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并使用上级规定的联络工具,确保通信联络安全畅通。领导小组和通信企业必须常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本市、县(区)地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全县通信网络结构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列表及应急方案。

4.7 信息通报

在突发通信事故的应急抢修和通信恢复中,相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遇重大通信阻断时,要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可能波及到的其他通信企业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4.8 应急处置结束

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向通信企业下达解除任务指令,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5 后期处置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抢修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网络运行安全的建议和措施。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要加强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规划管理,做好备用节点、备选路由应急启动方案;加强重要通信设施备品备件日常管理维护;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维护专用车辆、专业维修工具等,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装备配备,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6.2 科技保障

加强通信事故防范和处置研究,加大通信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各通信企业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审定。

7.2 培训与演练

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科学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保障队伍业务培训。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通信企业开展综合演练,增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通信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开展综合性模拟演练,熟悉预案指挥程序、流程。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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