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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仁寿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01-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bgs/2023-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1-11
 发布机构  仁寿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办函〔2022〕79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仁寿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明  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晓红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柳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殷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  峰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梁永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德忠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志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建芳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伍杰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王锡权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刚 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宋全富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  强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大章 县民政局局长

李学辉 县司法局局长

张  峰 县财政局局长

胡  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毛洪宁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夏永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  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建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局长

赖利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温晓燕 县商务局局长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茂军 县国资金融局局长

鲜  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友岚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杜  健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雍  俊 团县委书记

姚海英 县妇联主席

田  泳 县残联理事长

刘  艳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司东强 仁寿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不再保留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健康仁寿行动推进委员会。

(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明 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审议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解决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组 长:明 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医疗保障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审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县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明 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殷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办、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合作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县中医药工作传承创新发展,统筹解决全县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柳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相应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健康仁寿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全富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仁寿烟草专卖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健康仁寿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健康仁寿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创建国家健康县、国家卫生县,协调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相应工作,统筹健康仁寿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县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全县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县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

组 长:孟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垚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 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 健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县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

组 长:潘 峰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鲜 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明霞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宋八一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 琴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 刚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邮政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全县药品安全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较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永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杰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友岚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及我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县实际,统筹、协调、推进我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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