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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14-12-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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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4〕129号)要求,为扎实做好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通过全面排查、纠正处理、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推进改革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安排 (一)全面自查(12月2日—3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眉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仁委办〔2012〕57号)要求,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再次清理排查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附后)。 (二)重点整治(12月3日—4日)。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核实,解决车辆漏报、错报、瞒报等问题,确保车辆信息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经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审核认定后,工作小组要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和认定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对有关车辆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督查抽查(12月5日—8日)。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对自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抽查。要听取被检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要查阅文件、制度、表册等书面材料,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通过核查数据、查验实车,检查单位车辆登记自查、违规车辆处置等工作情况;同时,要通过暗访部分单位,检查车辆日常配备使用管理和经费支出等情况。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用车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各类问题及时纠正。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项排查。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对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抽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车辆编制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将全部类型和用途车辆纳入编制管理、是否存在超编制购车等情况,切实强化编制管理,严肃查处超编制购车行为。二是检查以前违规车辆的处置情况。包括前次公车专项治理中清理出来的违规车辆中,留用车辆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占用或借用车辆是否已退回、公开拍卖车辆程序是否规范、报废车辆手续是否已办结等。通过督促检查,确保违规车辆处置到位。三是检查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情况。包括购置更新车辆是否报请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配备使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车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等,切实纠正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中的问题,把好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和采购关。四是检查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占用或借用其他单位和企业(个人)车辆等问题,通过整治,规范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国资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眉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相关政策。在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结束前,暂停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严格特种车辆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审批。加强现有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落实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推进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建立健全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等,降低公车运行成本。要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审批、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和监督检查,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四)强化工作保障和纪律要求。 成立仁寿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细化监督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对违规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一些问题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附件:仁寿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仁寿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商志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德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彭少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科 县纪委常委 曾建忠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招管办负责人 杜 健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叶晓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刘 杰 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潘晓辉 县审计局纪检组长 联络员:邓志强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15282******) 徐洪云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13890******) 余正兵 县发改局社会发展股股长(13990******) 周大友 县财政局行财股股长(13696******) 彭 柯 县审计局干部监督股股长(15183******) 梁成君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13990******)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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