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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2014-12-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12-03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按照市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市上定于12月2日—12月8日对各单位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和迎检工作,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从即日起,对各单位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开展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车辆编制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将全部类型和用途车辆纳入编制管理、是否存在超编制购车情况等。 

(二)以前违规车辆的处置情况。包括此前公车专项治理中清理出来的违规车辆中,留用车辆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占用或借用车辆是否已退回、公开拍卖车辆程序是否规范、报废车辆手续是否已办结等。 

(三)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情况。包括购置更新车辆是否报请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配备使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车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等。 

(四)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是否推进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等制度,是否落实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占用或借用其他单位和企业(个人)车辆问题等。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对自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要听取被检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要查阅文件、制度、表册等书面材料,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通过核查数据、查验实车,检查单位车辆登记自查、违规车辆处置等工作情况;同时,要通过暗访部分单位,检查车辆日常配备使用管理和经费支出等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核实公务用车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是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做好迎检准备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全面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迅速查漏补缺,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立即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按程序通报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仁寿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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